关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名义开展非法募捐的通告

增城日报 2020-01-30 10:26

近期,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展趋势,部分地区已出现医疗物资告急,线上出现求助社会各界的情况。为做好当前慈善募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增城区慈善会是增城区具有发动和接收募捐的合法机构,各热心企业、爱心人士有捐赠意向的,应通过增城区慈善会等有募捐资格的机构进行捐款(物)。(开户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慈善会;开户行:广州农商银行荔城支行;开户账号:04521615000000088;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城丰路4号;联系电话:020-82636613)

二、其他合法募捐机构在增城范围内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须报增城区民政局备案。

三、不具备募捐资格的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不得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募捐”、“支援湖北/武汉募捐”等名义开展非法募捐活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私设募捐点和非法募捐的,应向增城区民政局举报、投诉,电话020-82629050。

五、增城区民政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对不具备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借慈善名义开展非法公开募捐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责令退还财产给捐赠人或予以收缴;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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