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年轻父母“求托若渴”,另一边托育机构又少又贵,如何解?有政协委员支招 建议财政支持 鼓励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

新快报 2020-01-13 10:26

■刘兰妮

■王卫芳

■0至3岁婴幼儿托育需求巨大,鼓励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显得很迫切。(资料图)新快报记者 李小萌/摄

■专题策划:新快报记者陈红艳吴晓娴■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黄闻禹李佳文吴晓娴■本版摄影:新快报记者夏世焱李小萌

婴幼儿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据相关统计,2018年,广州市常住人口出生21.54万,其中二孩占11.02万,二孩在所有新生儿中的比例超过一半以上。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0至3岁婴幼儿的家庭照料负担和托育需求更为凸显。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为基本原则,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是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之一。

然而现状却是,一方面年轻的双职工父母忙于打拼,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即使有人带,新手家长在“带娃”上也是一头雾水;另一方面,如果把孩子送到托育机构,又担心机构的资质和服务质量。

在年轻父母“求托若渴”、托育机构难以选择的双重困难之下,家长的托育之路该如何走下去?对此,有政协委员建议,可以由财政拨款,鼓励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

媒体求解

问题1

老人、保姆能帮带,还要送托育吗?

“家里有老人或保姆可以帮忙带娃,还要不要把孩子送入托育机构?”这是不少父母面临的一道“选择题”。

黎太太的儿子两岁多,由于要上班,孩子主要交给外婆照顾。但她不免担心,“我妈妈那一代人和我们现在这一代人对于怎么带孩子,观念上还是有一点冲突的,我的观点我妈妈不认同,大家互相说服不了谁。”

她表示:“如果可能有比较官方的、权威的,一些系统性的第三方机构告诉我们怎么样才是对的,可能我们双方会比较听得入耳。”

“小朋友过了一岁半以后,住家保姆已不能满足他们的社交需求和求知需求。”家长乐儿表示,在托育机构能让孩子们一起玩一起学习,对小朋友的成长教育更有帮助。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儿童保健部副部长张帆指出,0至3岁婴幼儿进入托育机构,能让宝宝更早从集体保育中获得社会生活带来的好处,对正常孩子的集体生活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锻炼更充分,特殊儿童如自闭症儿童在集体生活中更容易被及时发现和确诊。

问题2

托育机构良莠不齐,家长如何选择?

随着二孩政策放开后,双职工家庭中0至3岁幼儿的托育需求逐渐凸显。近两年来,广州的托育机构呈现“雨后春笋”之势。然而直至去年10月,国家卫健委才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国标”落地但细则尚未出台。

市场先行,规范滞后,一方面导致机构的准入没有“门槛”,空有一颗想“合法合规”的心,实际上却没有办证上牌的具体指引;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生均面积”“师生比”“班级最大人数”等具体标准,家长在选择托育机构时,心里少了“一杆秤”。

由于家里的老人生病,家住广州市越秀区的李杨(化名)在不久前面临着二胎女儿“谁来带”的问题。她开始留意托育机构方面的信息,但在家附近方圆几里找了几圈,都没有找到公立托育机构,走访的几家类似服务的私人托育机构,不少都没有营业执照,不敢贸然把孩子送过去。

在邻居的推荐下,她把孩子送到了一家私人开办的小托育机构。起初非常担忧的她,通过一个多月的观察,发现孩子被照顾得很好,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一利好消息,去年底广州市卫健委透露:《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完成起草,这意味着“托育市标”即将出台。同时,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始受理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注册登记,目前已有近40家取得“合法资格”。

问题3

家长一边喊“贵”,机构一边喊“穷”

新快报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民营机构由于自负盈亏,在收费上亦难以做到普惠,收费普遍较高。

阳光金摇篮托育中心是在广州起步较早的托育机构,从2012年开始从事婴幼儿的托育。该中心创办人李建华告诉新快报记者,近年来随着“二孩”开放和家长育儿理念的转变,托育需求越来越大,但盈利空间很小。

“一是机构选址限制,如果以一楼为首选,会增加运营成本,难以达到普惠为民;二是幼儿配餐,因为托育中心一般人数少、品种要求多,难以找到适合的配餐公司;三是托育机构老师配比各项要求比较高,相对收费高于幼儿园,有的家长虽然认可,但有经济压力。”李建华说。

家长乐儿告诉记者,自己为女儿选择了希蒙国际托育中心进行托管,每个月的费用是4200元,包含每天4餐的伙食,但需要一次性付完一年的学费。乐儿希望广州能增加多一些针对3岁以下幼儿的托幼机构,政府参与设计行业标准和资质,并提供适当的补助支持这个行业规范发展,“3000元左右一个月比较合适”。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从今年3月起,越秀区首次试水婴幼儿照护服务,与社会机构合作,分批次为区内常住人口家庭提供1-3岁婴幼儿公益性托育服务,学费按照市场价7.5折计算。

省政协委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研究员王卫芳:对育儿家庭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委员献计

王卫芳关注到,幼儿园基本只接受3-6岁的幼儿,使年轻父母工作分心、职场竞争力下降。3岁以下幼儿无处可托,基本以家庭养育为主,当妈妈休完产假返回工作岗位,只能请保姆或爷爷奶奶协助。

王卫芳认为,满足家庭的托育需求,需要多措并举,从各个层面进行发力。国家层面,可以推出大力鼓励生育政策和奖励生育制度。政府对生育一胎、二胎的家庭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助,用于补贴养育、托儿等费用。

家长想找托育机构,也面临着机构少、收费高、离家远、存在安全隐患等困境。王卫芳认为,要充分发挥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合力作用,适度通过财政支持、补助和补贴等方式鼓励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降低门槛,公平对待并扶持民营托育机构,鼓励民间有资质、有实力的机构办优质托儿所。有条件的大型企事业单位自主设立3岁以下托儿室/所。

省政协委员、省妇联一级巡视员刘兰妮:多元化调动社会资源解决托育难题

曾在2018年提交《关于推进3岁以下儿童托育服务的提案》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妇联一级巡视员刘兰妮在接受新快报采访时,再次就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扩大供给支招。她指出,目前社会资源仍然有很多潜力可挖,全社会可以用多元化的方式解决托育需求缺口。

刘兰妮具体有四个建议。首先可以鼓励和支持公立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办接收3岁以下儿童的托班。其次是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场地内开办托幼园(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第三可以鼓励和支持城镇街道、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资源,推进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让有资质的社会组织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在社区举办托育服务机构。

此外,鼓励基层卫生保健机构延伸服务。“3岁以下的孩子主要是保育方面的需求,托育工作的主管单位也已经明确为卫健部门,而婴幼儿卫生保健已经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刘兰妮表示,目前基层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本职工作已经超负荷,建议加大对基层卫生保健机构的投入,从人、财、物方面提高保障能力,在基层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托育服务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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