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版“外资十条”发布 单个外资项目所有年度最高奖励30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姚玉函)近日,增城区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引和增城地方实际,围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以及进一步加强外商在增城投资的政策支撑和服务保障,提出了十条重磅政策。《实施意见》实施后,在增城投资发展的单个外资项目所有年度可累计获得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
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项目
加大利用外资经营贡献奖励
增城版“外资十条”的亮点之一,是支持利用外资产业项目落户。其重点鼓励方向是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重要基础设施领域。对《实施意见》实施后设立的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新项目(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增城区将按其当年实际利用外资的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2000万元。此外,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排行榜为准)、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增城区投资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500万美元的制造业项目、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项目,可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对增城区地方经济贡献突出的外资企业,区财政也将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奖励情形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即对增城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首次超过500万元的外资企业,按其地方经济贡献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实施意见》实施后新注册的外资企业,且当年统计达到规模以上的,按其经济贡献的100%给予一次性奖励。
加强生产要素保障
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成本
《实施意见》对外资项目在人才奖励、项目用地等生产要素保障方面也提供了利好。
一方面,增城加大利用外资高管人才奖励。对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排名区内前五名的外资企业,增城将对其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当年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个名额,且单个企业奖励对象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30%。
另一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外资企业,增城将在区级可支配的范围内给予用地优惠政策。其中,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外资项目,以及符合世界500强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或“IAB”“NEM”领域的优质外资项目,增城将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属于增城区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降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成本。
支持外资企业研发与创新
鼓励增资扩产和转型升级
创新是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实施意见》大力支持外资参与研发与创新,鼓励外资团队申报省市区级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项目,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含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参与增城区研发平台建设和科技创新研究,鼓励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项目和高端人才落户侨梦苑,并为其提供相关配套资金扶持。
不仅如此,对符合省“外资十条”中“支持研发创新”条件的增城外资企业,增城将按照省奖励资金额度的50%给予追加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在增城区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和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增城将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在此基础上,增城鼓励现有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实现转型升级。对于年实际外资金额500万美元以上的增资项目,增城将按照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因增资扩产实现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比上年增加500万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城还将按照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增加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含高管享受的奖励)。
提升外商投资服务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优质的企业服务与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地区发展的重要竞争力。除了保障外资企业在增城同等享受增城区人才、创新、企业服务、招商奖励等优惠政策之外,《实施意见》对创造公平有序的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提出了若干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增城区国际化功能和对外开放竞争力,增城将通过加快区英文版政务网站建设、完善外资企业投诉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外资企业设立登记服务、推行境外投资者商事登记就地受理及远程办理、开展亲商暖企行动等措施,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为外资企业发展提供便利。
此外,增城还将进一步提升外资企业人才服务,为外资企业员工提供住房补贴、子女就近入学、住房公积金市民待遇等相关优惠政策,为人才在增城创新创业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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