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公告 增社抚费催字[2019]188号

增城日报 2019-12-26 10:41

朱锐权(身份证号:440183198303145237)

刘运婵(身份证号:440183198601097122):

本局于2019年4月11日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增卫计征决字[2018]第 S05049号),决定对朱锐权、刘运婵征收社会抚养费128135.22元整,并已依法送达,该当事人仍欠缴社会抚养费128135.22元整。你(们)在法定期限内对该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们)自本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新塘镇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128135.22元整。逾期仍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6日

新闻推荐

全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让百姓文化生活多姿多彩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文化之于国家、民族的重要性...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