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要涨停车费,怎么做才合理? 律师认为:未协商议价不得随意调价
社区法律
小区成立20多年,停车费一直没变。如今物价上涨,想涨停车费容易吗?近日,位于天河区黄埔大道中乐雅苑小区居民向“微社区e家通新员村”报料称,该小区物业公司在没有沟通的前提下调整停车费,导致居民意见很大。对此,律师认为,住宅停车场收费要与车位产权人协商制定。即使车位产权不属于全体业主,也不应该随意定价,应由双方议价,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监督。
小区停车费翻一番
乐雅苑小区共有224户,是个楼龄超过20年的老旧小区。小区有64个地下车位,由产权方授权物管处对外出租管理;地上没有划分车位,只为便于临时停放,属公共使用。据乐雅苑管理处介绍,地下车位已全部销售完毕,大部分产权属该管理处上级公司,小部分属政府单位。
11月25日,小区管理处张贴一份《关于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的公告》称,由于多年来乐雅苑一直按20年前的标准收费,受物价上涨、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影响,物管公司无法承担经营成本,同时将更换新停车道闸系统,因此需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该《公告》表示,具体调整为:取消原有月保,全部改成临保;临保标准是,业主车辆5元/小时,12小时15元,24小时30元;非业主车辆及业主第二辆车起,8元/小时,12小时30元,24小时60元;同时业主车辆实行预存1000元扣缴方式,不设人工收费。也就是说,业主车辆从原来的每月400元月保,一下涨至每月900元。
这消息在小区内“炸了锅”。业主刘先生认为,管理处计划在12月25日实施新的收费标准之前,从未征询业主意见,业主们把情况反映到员村街二横路社区居委会,希望协调解决。
相关部门调解暂缓调价
12月7日,乐雅苑小区业主代表与管理处召开协调会,员村工商所、员村街二横路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参加调解。小区管理处作出让步,从原方案的每月900元降至550元,每小时5元降至3元,12小时15元降至9元,但未得到小区业主一致同意。
乐雅苑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地下车位虽然已经售罄,但产权不属于业主,因此在调价方案公布前并未与业主协商。如今因为居民意见较大,经相关部门调解,停车费调价方案暂缓。
微社区e家通记者记者 卢舒曼
律师点评
小区车位经营者不能随意调价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重桂指出,目前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收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可依照市场规律定价,这不表明小区车位经营者就可以随意调价。
根据2018年10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住宅停车场收费价格要通过车位产权人协商制定。目前停车位产权关系有两种:一种权属开发商,产权方单方面进行涨价,应当与业主共同协商;另一种权属业主共同共有,应该由全体业主协商决定价格,而非物业管理公司单方面涨价。
他表示,未按议价规则进行协商议价的,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不得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价格部门应当对未依法协商议价、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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