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共有产权房政策或年底出台南沙试点细则已印发,购买8年可将性质变为商品住房
[摘要]南沙试点细则已印发,购买8年可将性质变为商品住房
南都讯 记者冯芸清 “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我们正在制定,争取年底出台。符合条件的人群购买后和政府共享产权,到一定年限可以出售,等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我们会正式发布。”12月12日,在2019年第23场广州市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党委委员、副主任陈桓军做了如上表述。在今年广东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广州市“十件民生实事”的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中,研究探索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政策备受关注。就在上个月,广州首批251套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开放申购,主要面向广州自贸片区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及港澳青年。
南沙试点细则已印发
南沙是广州首个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的行政区。2018年5月,南沙宣布将在全市首次试点共有产权房,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紧缺型人才,可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今年10月,《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
据此,购房人的产权份额是按照拟实际出资额(含抵押贷款本金部分)占所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评估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购房人产权份额应超过50%,但不得高于80%。在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8年的,购房人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南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上市申请,改变住房原本的共有产权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
今年保障房工作进展顺利
除了研究探索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政策,今年以来广州的住房保障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1月底,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17283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7582套,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3357套,全市发放租赁补贴13589户,除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任务外,其余任务均提前超额完成。
“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任务正在密锣紧鼓推进,年底前可以完成。”陈桓军说。
陈桓军还表示,经过摸查,初步计划2020年新开工城镇棚户区4035套,基本建成城镇棚户区6130套、公共租赁住房542套,并逐步将广州市棚改工作重心由注重新开工数量向注重按期安置效果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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