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穗251套共有产权房接受申购 面向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及港澳青年,市场评估单价为19850元/平方米

南方日报 2019-11-20 06:09

11月19日,广州市南沙区发布申购公告。这意味着广州首批共有产权房正式对公众开放,接受申购。图为位于南沙明珠湾的共有产权住房。刘伟摄

●南方日报记者柳时强

广州首批共有产权房正式接受申购,房源位于南沙明珠湾。11月19日,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南沙区首筑花园首批共有产权人才住房申购公告》(以下简称“申购公告”)。这也意味着广州首批共有产权房正式对公众开放,接受申购。

首批推出251套房源,均为精装修交房

申购公告显示,目前可供申购的房源是首筑花园首批共有产权人才住房,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珠江东组团凤凰三桥南侧,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共347套,首批拟推出其中的251套,均为精装修交房。

2018年11月,南沙区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暂行)》,这是广州市首个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2019年10月24日,《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对共有产权房的套数、产权份额、回购、上市流转、购房贷款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说明。

首筑花园首批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只面向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港澳青年开放申购。对于港澳青年,则要求满足以下条件:港澳青年申请人应满足35周岁以下,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能提供在区域内有效的工作、学习和居留证明;未享受过南沙新区高端领军人才安家补贴、购房优惠和人才公寓等相关政策,或者虽已享受相关政策,但愿意退出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共同持有产权期间,每月租金评估单价为22元/平方米

购房人所购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擅自出售、赠与、出租、出借或超过份额担保。

对于能否上市流转这一问题,申购公告明确表示,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而未满8年的,可通过内循环方式流转房屋产权份额,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8年的,可通过外循环方式流转房屋产权份额。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

在售价方面,本共有产权人才房试点项目含装修销售市场评估单价为19850元/平方米。综合房屋的楼层、朝向、面积、景观等因素设定“一房一价”,具体价格信息将在销售现场公布。

购房人在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期间,需每季度支付政府所占产权份额比例建筑面积的租金,共同持有产权期间租金评估单价为22元/平方米·月(实际租金标准不超过评估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记者获悉,此次共有产权房提交申购申请的时间为11月19日至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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