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装电梯补偿无标准 符合生活水平易达成一致
社区法律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温倩茵)近日,广州市海珠区聚德花苑某楼栋旧楼加装电梯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旧楼加建电梯项目进入设备安装阶段。据悉,该楼在加装电梯筹备之初,曾因部分业主意见不统一,尤其是二楼、三楼业主关于补偿问题分歧较大,一度让加装电梯进展受阻。后来在江海街司法所、聚德西社区法律顾问人多次调解下,才得以顺利推进。
“在2018年时,有几个高楼层业主首次向我提出了加装电梯的想法,我立刻表示赞同。”业主陈先生说,他随后开始说服其他楼层业主,“我们这栋楼住户共有四十多户,虽然沟通时大家意见有些分歧,但加装电梯的总体目标一致,所以很快就获得90%以上业主的同意”。
“但是,二楼与三楼分别有一户业主持反对意见,我们无论怎么沟通都无法达成共识。”陈先生说。
无奈之下,陈先生作为电梯筹备小组成员寻求聚德西社区居委会的帮助,在居委会协调下,江海街司法所、聚德西社区法律顾问多次组织开展调解会议。
聚德西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张峻瑜介绍,三楼异议业主的诉求是免费使用电梯,不承担后期维修、使用电梯的费用,并补偿5万元;而二楼异议业主则提出了补偿15万元的补偿。“持异议的低楼层住户提出免费使用电梯及补偿15万的补偿,其实是合法的,因为无论是根据《物权法》还是《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都没有对低楼层住户有明确的补偿标准。但是却不合理,因为补偿金额远高于小区生活水平。”张峻瑜律师表示。“最终,电梯筹备小组与异议方达成调解,补偿金额远小于上述金额,更贴近小区生活水平”。
律师说法
张峻瑜律师介绍,业主之间的意见不一是旧楼加装电梯最大的“拦路虎”。
主要体现为高楼层业主和低楼层业主需求不一致,高楼层业主希望加装电梯改善出行条件,低楼层业主则相反,对电梯的需求不大,相反甚至可能担心加装电梯后会影响低楼层原有的采光、通风和出行,还有部分业主不愿意加装电梯是因为担心加装电梯后低楼层房屋升值空间小于高楼层。
旧楼加装电梯,需要业主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角度去思考问题。低楼层业主根据通风采光受到的影响,提出适当的补偿的诉求应受到尊重;同时低楼层业主也应理解高楼层业主出行的诸多不便,在社区共同利益面前切勿提出不切实际的补偿。这样,才能共同构筑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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