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拾钱平分” 一市民被骗3万多

新快报 2019-11-04 10:02

■新快报记者何生廷

在街头看到陌生人捡到一捆钱,对方还主动提出“见者有份”,一起平分,这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了。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作案团伙利用上述的骗局骗了多人,被告人何某剑、朱某伟因犯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五年。

“不要说出去,可以一起分掉这些钱”

2017年7月22日19时许,50多岁的孙女士一个人在花都丽莎广场的工商银行取钱,取完钱后准备离开时,一个男子走在她前面,走着走着,该男子掉了一捆钱。

孙女士旁边的另一男子上前捡起来,接着拉她去一边聊天,说“不要说出去,可以一起分掉这些钱。”并让孙女士在原地等他一会,孙女士答应了。

过了一会,掉钱男子回来找钱,并问孙女士是不是捡了他的钱和银行卡,并要检查手袋,还拿走了孙女士1000元和手机。该男子提出要查银行卡,并问密码多少,紧张的孙女士不知所措,说出了密码。

该男子走后,孙女士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一查银行卡发现被取走了29313元,加上被拿走的1000元,她损失了30313元和一部手机。

骗局揭秘:恐吓套取密码同伙再掉包钱卡

据了解,何某剑和朱某伟两人为广西蒙山县人,何某剑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朱某伟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刑。两人2017年都因涉嫌犯抢夺罪被羁押,因涉嫌犯诈骗罪被逮捕。

据何某剑供述,2017年7月,他在老家碰到朱某伟、“阿六”,三人都做过“掉钱诈骗”,于是三人商量到广州再行诈骗。他跟朱某伟、“阿六”三个人分工实施诈骗。何某剑假装掉钱(外层包的是八张一百的,里面包的5元至50元不等),朱某伟就上前捡起,拉着被害人到一边假装分钱。随后何某剑回去找钱和银行卡,并称银行卡是朋友托他保管,如果没有捡到卡,就让他去银行查一下,证明不是他的。

“唱双簧”的朱某伟表示不怕查,并主动给出自己的银行卡。关键时刻就在这时,受害人给出自己的银行卡并说出密码后,朱某伟假装生气地说,“现在不关她的事,要查,我跟你去银行查。”

说完,朱某伟从何某剑手里拿回受害人的卡,并把那一捆钱和银行卡给回受害人。可是,朱某伟已经顺势将受害人的卡拿走,将钱也掉包,受害人误以为钱和卡都回来了,于是站在原处等两人回来。得手之后,两人快速离开,到另一家银行取走受害人卡里的钱。

凭这样的套路,三人作案四次,每次骗取金额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两人多次实施骗局判刑后上诉被驳回

2018年11月15日,花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何某剑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一千元。

朱某伟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一千元。“阿六”目前还在逃。

何某剑、朱某伟两人不服提起上诉。广州中院认为,原判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

2019年9月29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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