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了 物业不撤场伍仙花园业委会不满物业服务差,物业则称业主欠费数十万元,街道办已介入
[摘要]伍仙花园业委会不满物业服务差,物业则称业主欠费数十万元,街道办已介入
近日,天河区伍仙花园门口数十个垃圾桶堆满小山般垃圾,整个小区却见不到一个清洁工的身影,只有几名业主在挥着扫帚清理小区路面垃圾,每家每户的业主还需自行将家中垃圾拎到小区入口处的垃圾桶扔。
据小区业主反映,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物业服务合同于9月30日到期后,物业既不撤场,也不提供相关物业服务,业主只能自发打扫卫生、巡逻。广东昌晖物业服务公司回应,因伍仙花园业主拖欠物业费、维修费等数十万元,物业无法提供服务,目前因和业委会的经济纠纷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场:
业主自发打扫小区
10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伍仙花园入口处,可见数十个垃圾桶都堆满了垃圾,沿着整个小区走一圈,却看不到一名清洁工,只有几名中老年业主手持扫帚在小区主干道上清扫落叶垃圾。
“小区原来的清洁工和保安都被物业辞退,现在我们业主只能自发来清扫、巡逻”。业主阿珍(化名)告诉记者,物业广东昌晖物业服务公司与小区原业委会签订的为期一年的物业服务合同于今年9月30日到期,业主长期不满物业服务,不愿和物业续签服务合同,但该物业“既不撤场,也不提供任何服务”。近一个多月,物业已将大部分物业工作人员辞退,除了一两个保安收停车费外,几乎不提供任何物业服务。
无奈之下,业主们只好选择“自治”,早上留守小区的中老年业主拿扫帚清理路面卫生,为节约人力成本,原先摆在楼栋下面的垃圾桶统一撤掉,由业主自行将家中垃圾打好包,带到小区入口处扔。晚上和凌晨,有空的业主就在小区充当保安轮流巡逻。
业主:
物业收的水费垃圾费未上缴
阿珍介绍,小区于2002年交楼,11栋楼共585户业主,至今换了多家物业公司,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于2016年左右成立,成立至今已换了3家物业公司,广东昌晖物业服务公司是第3家,“这么多物业公司,可以说他们的服务最差!”提及这家物业公司,多名业主都怨声载道。
小区电梯经常出现故障,物业没有及时进行维修,直到电梯公司检查发现电梯没有年检,7台电梯只有2台没故障,这些故障电梯后来停了一个多月,特别是老年业主爬楼梯叫苦连连,由于物业不肯修电梯,最后由业主请人将电梯维修好。
业主还抱怨,小区保安只负责收停车费,却不负责管理。阿珍称,原本小区因为路窄没在路面设置停车位,该物业来小区管理后,在路面划了多个停车位,“路面只要有位置,都可以停。”导致小区入口处的消防通道都被停车位占据,业委会后来派人在入口处设置路障并打桩,不允许在该处停车。小区门禁也形同虚设,不需要门禁卡,任何人都可以出入。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集中爆发是在去年年底,“一开始我们大部分业主都交了物业费,后来就慢慢不愿意交费了。”原因是,去年12月自来水公司在小区张贴通知,称小区拖欠了自来水公司水费,“水费我们都交给了物业,但现在我们小区却成了欠费的小区。”阿珍称,除了水费外,还有每月每户5元的垃圾费,业主们按时交费后,后来发现物业都没有将这笔费上缴,“这些钱都进了物业的腰包”,业主们于是不愿再向物业交物业费和其他费用。
记者在小区宣传栏见到一张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中区供水分公司张贴的《关于五仙花园的欠费情况》,称小区由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累计拖欠水费244486.44元,污水费117304.41元。
阿珍称,今年年初,第一届业委会解散,第二届业委会于10月3日正式成立,并在街道报备。尽管业主们都希望该物业公司在合同约满后,尽快撤离小区,但物业公司却迟迟不肯走,还说自动续约一年,“现在物业赖在我们小区,既不肯走,又不肯提供任何服务。”
物业:
业主破坏闸口且拖欠物业费
记者在小区见到一份署名为广东昌晖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声明告知函》,称合同期满自动续期一年,即合同最终期到2020年9月30号,目前进入第二年合同期。该声明还解释了不撤场理由,“我司在没有接到法院撤场通知前,是无法办理移交手续,在没有移交前,按物业相关条例,即使合同不存在的情况下,也按照无固定时限的合同处理”。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业主不交钱,我们怎么提供服务?”一名物业工作人员抱怨,小区共有585户业主,按照每一季度收一次物业费来累计,目前还有900多人次没交物业费,有业主甚至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没交过一次物业费,在财务处都有记录。目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和维修费有几十万元,10月初有业主动手将停车场的闸口破坏,物业已经报警处理。其表示在不收齐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前提下,物业不会主动离开。
现场有业主提出,为何不将未交物业费的业主名单公示出来?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给每个拖欠物业费的业主都发了催费单。
业委会:
已委托第三方招标新物业
小区业委会的一名成员称,目前已经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来招标新物业公司,并抓紧筹备第一届业主大会,届时会在业主大会上投票罢免原物业广东昌晖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并投票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在合同期满之后,双方没有约定继续履行或者签署新的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物业公司应当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对于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的行为,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物业公司以个别业主欠缴费用为由,拒不办理移交手续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街道办:
指导业委会按法定程序选物业
天河区兴华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伍仙花园物管和业主之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物业服务态度不好,业主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且态度蛮横,包括业主去管理处缴费;二、物业代收水费不明确明细,尤其是分摊部分未公示;三、物业存在卫生脏乱差不清扫、消防隐患不处理;四、电梯坏了物业不及时协调处理,导致多处电梯无法使用,业主对该管理处失去信心,所以不交管理费。
街道下一步打算,指导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解聘现有物业服务管理企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教育引导业主按时缴交和补交物业管理费和水费,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合法途径追诉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个人;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服务合同约定条款履行职责。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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