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业主“被同意”焦虑

信息时报 2019-09-11 01:05

五羊茶馆

日前,广州番禺一物业公司张贴了一份“关于物业服务费提升业主表决结果的公示”,引发诸多业主的不满。不少业主表示,自己根本没有投“同意”,公示上却“被同意”了,还有业主对物业费上涨明确表示反对,而在公示名单上显示的却是“未表决”。因此,业主们纷纷怀疑物业公司在投票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

这一事例其实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业主“被投票”“被同意”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时有发生,由此引起的纠纷也屡有报道。拨开物业公司与业委会、业主之间矛盾的迷雾,赫然可见“利益”两字,因双方利益诉求不同,又找不到平衡点,就容易产生摩擦。更加上物业公司在满足自身利益诉求过程中操作不当,更是加大了矛盾的程度。

物业公司要涨物业费,业主自然心里不爽,真心同意涨物业费的业主恐怕不多,只要投票出现许多业主不愿看到的结果,他们难免会怀疑投票过程的合法性、结果的合理性。而物业公司主导的业主投票,动员投票、统计票数、公布结果全由物业公司包办,恰恰加重了业主的怀疑。尤其是,有的业主明明不同意涨价,投票结果却显示为“同意”,更让物业公司百口莫辩。

随着CPI、人力成本等上涨,公司管理成本也在不断增长,物业公司适时向全体业主提出上涨物业费的要求,并不过分,只要依照合法程序征得业主同意就行。番禺这家物业公司弄得自己下不来台,就是因为心太急,而又不注意方式方法。其实,要化解业主“被同意”的疑虑也不难,比如,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做到位,让大多数业主都满意,然后再提涨价要求,并且公开晒账本,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决,相信是可以成功的。

就业主投票本身而言,传统的投票方式确实存在巨大的局限,挨家挨户动员效率低不说,现场投票、人工唱票、手动计票过程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物业公司可以做手脚,业主也可能选择不信任。其实,化解“假票”焦虑也不难,不久前出台的《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就给出了较好的解决路径。业主只要用身份证号码实现“身份绑定”,通过微信、网站就可实现非现场投票。系统自动统计数据、整个流程有迹可查、投票数据(结果)不可篡改……电子投票结果让双方都无话可说,非常省事。那些业主数量较多的小区,尤其需要使用这个系统。

◎连海平

本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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