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信用社会 技术可以帮助我们做好人

南方都市报 2019-09-04 06:28

来论 今纶(财经评论员)

一个人如果连诉讼这个事情本身都不能理性面对,冷静处理的话,他的社会信用等级低是理所当然的。

未来世界会怎样?如果你进入银行办理贷款,只需要拿出身份证在机器上刷一下,假设你的信用等级高,几分钟之后,你申请的贷款就进入你的银行卡。如果你的信用等级低,在申请工商注册等方面,你会被亮“红灯”,很难过关。

是的,未来世界在经济领域会成为一个信用链条紧密连接的世界,好好履行社会责任守规矩的人会越来越觉得办事儿很顺畅,那些不守规矩的人会觉得处处受限,很多领域都不能进入。

日前,广州互联网法院在这个信用链条上又加上了非常重要的一环——司法信用。

先看官方表述:广州互联网法院推出全国首个互联网司法信用报告制度,司法信用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是否自觉遵守诉讼规则、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等行为的表现情况。当事人从立案开始到执行结束整个打官司过程中的大部分诉讼行为,都将被记录和评价,一案一报告。对当事人整体司法信用的评价结果将分为绿、蓝、黄、红、黑5个等级,逐级降低。

简单一句话:你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如果胡搅蛮缠,不守规矩,会被亮黄牌、红牌、黑牌。你以为没事,照样咆哮法庭,不,事儿很大!这些信息会通过不同的接口接入市场监管、金融及征信机构,那么会出现什么后果呢?你在网上购物、网络服务方面会受到限制,至于互联网金融、移动电子支付,呵呵,你用起来也没那么流畅,该申请的要申请,甚至申请了也用不了。

一个人如果连诉讼这个事情本身都不能理性面对,冷静处理的话,他的社会信用等级低是理所当然的。这其实是我们熟知的“用户画像”的一部分,社会各个系统在被允许的范围内收集个人言行举止,然后综合起来给这个人“定量”,进而给这个人“定性”,这里面具有巨大的威慑力。

技术正在加速改变我们的社会,它当然有负面的一面,比如侵犯隐私(想想“ZAO”)。不过在建设信用社会的全链条路径上,我们现在对技术和数据的应用还是远远不够的,毫不夸张地说,正是因为距离信用社会的正常生态还有很远的距离,所以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才会有种种的不便和困难,甚至会产生愤怒:

有时候开车看到那些飞驰而过的飙车党,以及违规在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车辆,你就来气,但是因为现有的监控违章违法行为的设备并没有足够充分覆盖到足够大的面积、范围、半径,

所以,我们会看到还是有很多人习惯超速,习惯稍微有点堵车就在应急车道上行驶,全然不顾整体的秩序。

信用社会建立的前提条件是要有足够充分的数据和证据,有了这些,才有继续推进信用社会生态建设的可能。客观而言,这些年中国在搜集交通违章信息方面进步很大,但是提升空间依然很大。

以我自身的经历来举例说明:我上周刚刚经历了一次驾车的小事故:我驾车在越秀区安利大厦附近右拐上桥已经直行了200米,后面一辆白色网约车强行超车造成两车擦碰,我当然极为不爽,可是我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当时有事,我既没有报警也没有纠缠,就和网约车司机说“算我倒霉,各自买单”,他没有反对。

没想到,两天后交警给我打电话,说网约车司机已经报警,要我去环城大队处理。结果,该时段的摄像头并未拍摄到事故发生的现场,而是拍一边的违章停车去了。

我本来想借助视频“惩戒”网约车司机的想法落空,至少让他给我的损失买单嘛。而且像这样颠倒黑白的驾驶员也是很可怕的,应该在信用报告上减分。然而,摄像头拯救了他。这样的事情纵容了这些心存侥幸在事故过程中企图占对方便宜的肇事者,下一次,他们还会这么干,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当然,我也有问题:没有及时报警处理,而是急着去办事。

在建设信用社会方面,我们可以学日本:有中国记者曾经在一个车站附近丢失过9000日元现金,他到车站附近的派出所跟警察描述了一番,没想到真有人捡到9000日元交给了警察。为什么会有人把9000日元交到警察手中,因为不交的后果很严重:日本刑法第254条规定,将会触犯“遗失物等横领罪”,就是“非法占有罪”,属于刑事犯罪。

中国建设信用社会的路途遥远且艰难,不过,相信在未来,借助支付宝、微信、银行系统以及法院系统等诸多领域的数据和证据,我们应该会拥有制度相对完善而且惩戒有力的信用社会体系,让好人的诚信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奖励,让大家争做好人,这就是信用社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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