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治理基层党组织活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近期,广州市纪委监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发现,基层党组织活动违规向党员发放补贴的问题较为突出。这看似小节,实为关系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大问题,本质上是一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与党章党规要求格格不入,不仅暴露出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更是削弱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处理不好甚至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对此,按照广州市委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市纪委监委将基层党组织活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集中治理任务与其他另外4项专项整治任务相结合,形成“1+4”整治模式,从自查自纠、摸查研判、调查处置、建章立制四个环节一体推进全面整改落实。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自查自纠发现问题9107个,目前已处理208人,党纪政务(纪)处分49人,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桂来通讯员穗纪宣
摸实情:巧立名目发补贴不良作风成习惯
“经济联社向参加集体活动村民发放交通误工补贴已经是多年的惯例,为什么要我们带头清退……”近日,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要求清退基层党组织活动违规发放的补贴,部分经济联社的党员不理解,迟迟不见行动。
官洲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先后通过党工委会议、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约谈各经济联社党组织负责人,但清退过程阻力不小。
“不发补贴怎么提高党员村民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我们村有的党员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难道也要清退?”“我作为村干部,为党组织活动费心费力,为什么不能领取补贴?”……
“用村集体资金给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发补贴,群众会怎么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是这样发挥的?”“这是不是私分村集体资金的行为?是不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面对清退中的疑问,官洲街有关工作人员喻之以理,逐个耐心解释。经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联社所有党员主动退还了领取的补贴。
这是广州市纪委监委集中治理基层党组织活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全市各区,尤其村(社)一级不同程度存在借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七一”学习等之名,从村集体资金中支取交通费、误工费等党员“活动补贴”的问题。早在2017年底,市委巡察就已要求各区对“向参加活动的党员发钱发物”问题进行整改。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不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社)一级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仍时有发生,甚至还存在“一边整改一边发钱”的情况,强力整改刻不容缓。
找症结:
党员初心淡化
问题屡禁不止
问题频发多发,根源出在思想认识上。
“习惯了”“很正常”“不对吗”……这是清退中听到最多的回答,有的村党支部认为给党员发点补贴算不上什么问题,不必大惊小怪、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发放补贴是提高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的有效举措,断了这条路,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会比较困难。
“农村、社区的普通党员与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不同,他们大多是在私企就业或者是农民,工作待遇没有保障,发一点交通补贴、误工补贴可以吧?”一些基层党员把党员身份按照职业和待遇自行分类,党员义务摇身一变成了党员“福利”,参加党组织活动俨然成了为党组织“打工”;有的甚至认为党章没有明确禁止向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发放补贴……类似的逻辑在村(社)一级还很有市场。
“基层党组织活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治理虽然没有统一的党内法规条文,但对照的是入党誓词,依据的是党章关于党员义务的规定和国家、集体关于资金管理办法的约束,靠的是基层党组织自我革命的勇气,解决的是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问题。”8月21日,在广州市纪委监委召开的基层党组织活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推进会上,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要求掷地有声。
出实招:
宽严相济把尺度
真刀真枪抓整改
做好清退整改,关键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整风的精神解决实际问题。
按照市委部署,市纪委监委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压下去,把纪委的监督责任扛起来,督促各有关部门把监管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集中治理。
“个别地区对清退对象和范围认定不清,对"违规发放补贴"内涵把握不准,引发一些党员的误解和埋怨”,针对个别区清退中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坚决防止“一刀切”,尤其防止将村民代表大会、困难党员慰问补助等符合政策要求的支出纳入清退范围,坚持区分节点、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避免清理范围扩大化的倾向。
对于此前有的基层党组织出现的清退方式简单粗暴的问题,市纪委监委要求坚持精准清退、科学清退,“退休党员或困难党员为了清退几十块钱补贴,花上百元交通费回村里签字清退,这种情况坚决不能再出现!”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为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在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采取拉网式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清理盘点自查自纠情况。一旦发现自查自纠走过场、敷衍整改、隐瞒上报甚至弄虚作假、顶风作案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一案双查”。
“开展违规发放补贴清退工作不是目的,只重清退不重教育更是本末倒置。”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强调。市纪委监委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思想源头和组织源头,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实施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等工作,引导广大基层党员特别是农村党员深刻认识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不应讲条件、不能要“补贴”,更不允许搞“党内有偿活动”,并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凡是拒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要依照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做出处理。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抓好集中治理:一是深化专项巡察,市委巡察办将组织8个市委巡察组,对市委提级巡察的30个镇(街)有关集中治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将集中治理纳入市委第八轮专项巡察范围,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体检”。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成立2个专项监督组对工作开展滞后或任务较重的镇(街)进行“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专项监督,传导压力,解决问题。三是实施专项检查,组建由专项整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组成的三级联动监督检查队伍,结合主题教育强化专项检查。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自查自纠、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大起底,重点查处自查自纠中漏报、瞒报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对自查自纠不作为虚作为的严肃问责,确保集中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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