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团职军事法院院长转业当检察官,近日获表彰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 王树茂:从军官到检察官的这十年
王树茂(右一)在法庭上担任公诉人
文/图 董柳 熊焕
7月26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王树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相关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此时,距他从正团职军事法院院长转业到地方当检察官,刚好是第十个年头。
2009年7月,脱下军装转业到地方工作的王树茂拒绝了多家外人眼中好单位递来的橄榄枝,选择来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十年间,他始终怀着对法律的敬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坚守、奋斗在捍卫法律尊严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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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天马拉松式庭审后体重减了3公斤
初见王树茂令人有些意外,这位曾经的军人在交流时,语速平缓,很难相信他是曾在庭审中舌战38名律师的公诉人。
曾经担任过部队基层法院院长的他,军人果敢、执着、追求正义、不畏困难的优良品质深入他的骨血。
2018年,他受理了一起重大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多达55人。这个犯罪团伙以提供网店代运营为名,通过互联网等电信手段实施新型网络犯罪,被害人多达7700多人。
为实现精准起诉,王树茂带领一名检察官从浩如烟海的电子数据中抽丝剥茧,将起诉意见书认定的诈骗犯罪数额1400余万元,变更为5400余万元,并按照组织犯、积极参加者(细分为部门负责人、小组负责人)、一般参加者,区分为三级主犯、从犯,合理确定了各个层级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范围。
虽然有29名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仍有两名组织犯和半数被告人作无罪辩解。
面对被告人辩称自己只是正常经营,顶多算是民事违约,不构成犯罪,王树茂有力指控犯罪、证实犯罪:“涉案公司缺乏运营网上店铺的必需设备、专业人员、物流仓储等条件,根本不具备电商代运营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自始至终实施的都是以网店代运营为幌子的诈骗!”
王树茂不仅努力做好出庭支持公诉中的“检控官”,也不忘自己还是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中的“诉讼监督者”。
2018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骗取贷款案进行抗诉。案件到了王树茂手里,他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核查,仅认定了其中一单犯罪事实支持抗诉,并多次走访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依法引导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出席二审法庭发表支抗意见时,他从有利于促使原审被告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角度,建议法院判处缓刑,既对原审被告人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惩罚,又确保被害单位民生银行的损失得以顺利偿还。
和人们想的不太一样,公诉工作有时候需要的不仅是脑力,也会成为对公诉人体力的一大考验。
2014年2月10日至4月3日,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数多达34人,被控犯罪事实19宗、罪名11个,还有一个足足38人的辩护律师团。王树茂同志承担该案“非法证据排除”的审查起诉工作,这是刑诉法修正后确立的新制度,也是控辩双方争议最大的部分,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无先例可循,王树茂迎难而上,探索证据收集合法性的法庭调查方式。
这是一场长达53天的马拉松式庭审。庭审结束后,本来就清瘦的他,体重整整减轻了3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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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急先锋”
2016年11月16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两高”具体部署,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广州被列为全国18个试点地区之一。2018年10月26日,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纳入了该项制度。
从试点开始截至2018年12月,广州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案件25258件,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的60.79%;2019年1月至6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案件6194件8043人,涵盖149个罪名,占同期起诉案件的67.72%,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判决后认罪服法。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孙长永曾如此评价广州市检察机关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广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突出意义在于,不仅仅提供了大体量的案件样本,还探索总结了系统的制度性成果,为该项制度的立法和适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经验’。”
这份辉煌的背后,有王树茂的一份功劳。试点工作伊始,王树茂对试点工作有自己的思考。他认为,试点工作不仅在于“试”,更在于探索、发现问题,提炼理性认识,最后形成规范指引,为从“试点”上升为“立法”总结经验做法、提供参考样本。
王树茂不仅参与制定了《广州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还从规范指引和实践探索两个维度,积极参与广州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起草了《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第二阶段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在此基础上,他参与提炼出了“1+5”制度性成果(白皮书、规范性文件、制度性成果、专题经验、典型案例),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和适用提供了广州经验。
“我顶多算是起了点参谋助手的作用。”谈起贡献,王树茂摆了摆手,不以为意。
爱琢磨爱思考,是王树茂从求学时期就养成的习惯。即使拥有了法学博士学历,他仍然坚持着这个习惯。为了创造性地开展刑事检察工作,主修刑法学的王树茂从2009年开始学习刑事诉讼法学理论,期间又在职从事西南政法法学博士后研究。迄今为止,他执笔完成了最高检重点课题一项,发表了数十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参与编著大学法学教材一部,并在2016年被评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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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共同体建设中的“王老师”
“您是王老师吧?我听过您的课。”一场庭审下来,时不时会有律师兴致勃勃地和王树茂攀谈起来。
自2015年以来,王树茂就担任了广州律师学院的兼职教师,先后为20期律师岗前培训班授课,有超过4000名广州律师听过“王老师”的课。
有人问他,检察官和律师不是“法庭对手”吗,把自己从刑事检察工作中总结的“秘笈”传授于人,不担心反受其制吗?
王树茂认真解释说:“检察官不是刑事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而是国家法律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控辩对抗,不是以输赢论英雄的竞技比赛,而是共同致力于发现案件事实真相、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理性抗辩。”
王树茂倾囊相授,为律师学员灌输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理念,阐述“有效辩护、规范辩护、精准辩护”的原则,讲授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捕诉一体化大背景下的刑事辩护方法路径。
2014年,王树茂又多了一个让他特别有满足感的身份——王教授。按照“双千计划”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王树茂被选派到广州大学法学院参与法学教学实践工作。在一年时间里,王树茂开设了刑事司法实务系列讲座,薪火相传,将自己数十年的“内功”传授给年轻一代法律人。
展望未来,王树茂深情地表白:“部队是我扬帆起航的港湾,检察机关是我成长进步的阶梯,我将不忘初心,继续发扬部队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努力在新时代检察事业的征途上留下点滴足迹。”
制图/陈健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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