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历史建筑民国戏院年久失修两次坍塌 增城区正果镇政府称将负责修复
■黄屋大戏院在今年4、5月的连场暴雨中屋顶、两侧屋翼部分坍塌,据测算,坍塌面积有300多平方米。
广州市一栋挂牌保护的民国历史建筑——黄屋大戏院因危殆弃置4年后,今年4、5月两次坍塌,戏院所属的村委无财力修缮,向镇政府申请修缮资金未果,与民间保护组织联合发起众筹抢险,引来新闻媒体报道,新快报记者上周介入调查之后,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对戏院排危,并负责戏院的修复。
黄屋大戏院是广州首个因年久失修而坍塌的挂牌历史建筑,黄屋大戏院为何被列入历史建筑后没有得到修缮保护?在第一次坍塌后为何未能避免第二次坍塌?
现场调查
黄屋大戏院桁架单薄,部分木材被白蚁蛀空
黄屋大戏院位于广州增城正果镇有数百年历史的古村黄屋村,据黄屋村前任村支书黄伙均介绍,戏院建于1948年,约5年后建成启用,做过学校、戏院、电影院,还是村民办红白喜事、躲避洪水的地方。
广州大学汤国华教授认为,戏院跨越几个年代,具有历史价值,承载了村民们的集体记忆。门楼前后出入口用了三个砖拱门,整体结构简洁,是现代主义风格。正立面拱门二侧圆柱有凹槽,与古希腊柱相似。虽然是村民自己设计和建造,但很有水平。
由于年久失修有倒塌危险,戏院4年前已停用。今年4、5月的连场暴雨,造成屋顶、两侧屋翼部分坍塌,据测算,坍塌面积有300多平方米,占建筑面积近半。
7月24日,汤教授在现场察看后指出,戏院建筑基础没有问题,墙体没有结构性裂缝,但桁架很单薄,部分木材被白蚁蛀空,承载力下降,有几棵树长在屋顶,也会威胁结构安全,侧面与屋后的排水不好,会让墙体地基变软,墙基下沉,拉动屋架,侧屋翼的材料质量也较差,容易倒塌。
坍塌前保护与监管
保护责任人:未接到结构安全自查通知,从未做安全鉴定 住建局:不知道戏院是历史建筑
黄屋大戏院于2019年1月被公布为广州市历史建筑。今年4月12日,黄屋村委收到区规划局发送的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通知书,通知书后附有《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下称《名城条例》),根据此条例第三十五条,黄屋村委作为保护责任人要履行保护责任,包括保障结构安全。
早在2016年12月8日,黄屋村经济联合社已与广州艾米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艾米会)签订《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戏院出租给艾米会使用,租期20年。合同约定:艾米会在一年内对戏院进行重新改造设计,审批后半年内动工。
但此后艾米会一直未履行合同进行改造,黄屋村方面多次催促未果。
根据《名城条例》第五条,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使用和修缮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五条, 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
根据今年1月3日市住建委(后改为住建局)印发的《广州市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根据第五条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负责对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的历史建筑结构安全自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根据第六条,此工作应于当年1月中旬开始, 3月中旬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进入实施阶段,8月前完成。
但据黄屋村支书黄国金介绍,村里没有接到区住建局的自查通知和自查表。
增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向新快报记者表示:“戏院被列入广州市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录是1月9日公布的,我们没有收到这份通知,所以我们完全不清楚它被列为历史建筑。”
事实上,广州市历史建筑名录是由广州市政府在官网上公布,且直送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政府,由各区政府转发给区各职能部门。
根据《名城条例》实施工作方案:由各区政府确定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名单,并在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街道办备案。
另一方面,根据《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全市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社区网格员或者相关巡查人员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巡查和信息采集,并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房屋使用安全信息。
这意味着,即使黄屋大戏院不是历史建筑,也需要进行房屋安全检查,但据黄国金说,黄屋大戏院从未进行过安全鉴定及检查。
村委:未依法排险,向镇政府报告并求援,未向住建局报告 镇政府:未采取保护措施,无修缮资金援助 住建局:未接到村委、镇政府报告
坍塌后应对
今年4月28日黄屋大戏院第一次坍塌,根据《名城条例》第三十五条 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发现险情时及时采取排险措施,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据书记黄国金介绍,第一次坍塌后,他向艾米会公司做了报告,询问应如何修复,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但没有回复。
黄屋村是贫困村,村集体年收入仅一两万元,出租戏院的租金每年也仅7800元。
4月29日,村委起草了报告向正果镇政府说明坍塌并申请修缮资金与技术支持,但黄国金称一直未见到相关负责人。村委也无对戏院采取排险措施,也未向区住建局报告。
直到5月20日第二次坍塌后,6月初,他才将这份报告交给了镇建设办李主任。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但是,镇政府并没有对历史建筑采取保护措施。
据镇建设办相关人员向新快报记者介绍,收到报告后李主任和区国规局联系,国规局说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还在征求意见的阶段,李主任让黄国金先告知村里,等进一步政策出台了,再来解决。
镇建设办相关人员向新快报记者解释道,我们镇财政资金薄弱,历史建筑比较多,镇里无法提供那么多的资金解决那么多历史建筑的修复。经新快报记者统计,增城区正果镇现有挂牌历史建筑3处。
据《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应急抢险、危险房屋代管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根据《名城条例》第四十一条,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的,情况危急或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限期内实施治理的,由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紧急排险。
据区住建局称,危房抢修的经费是有的,但是,没有接到村委、镇政府建设办报告黄屋村大戏院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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