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建电梯脚手架 紧挨相邻楼阳台因遮挡不是主卧室正向,所以不算“严重遮挡”?

南方都市报 2019-07-22 06:33

[摘要]因遮挡不是主卧室正向,所以不算“严重遮挡”?

海珠中路259号加装电梯,施工脚手架与福地巷11号之一居民家阳台紧贴着。

海珠中路259号与福地巷的11号之一这两栋老楼,虽说是紧挨着,楼距4米左右,但两楼中间由一道围墙隔开,互不相通。259号楼由光塔路一侧进出,11号之一则从福地巷一侧进出。本来井水不犯河水,如今却因259号楼加装电梯,扰得福地巷11号之一的住户不得安宁。

“我们没说不让他们加装,但起码的尊重是应该有的,吱个声都没有。现在电梯施工给我们制造了很大的麻烦。”报料人老张(化名)是广州市海珠中路福地巷11号之一的居民,他说出了这栋居民楼里的居民共同的烦恼。

加建前完全没有沟通

259号楼加装电梯工程是6月下旬开始的,7月初施工脚手架就直接搭到了11号之一01单元住户睡房和阳台一侧伸手可及的地方。南都记者看到,脚手架建在了两个楼宇之间的通风、采光的走廊(俗称“冷巷”)之上,不但11号之一楼宇,同样通过这段南北对流冷巷采光、通气的11号、9号、13号楼均受到明显影响。实测脚手架与11号之一受影响业主家距离不足30厘米;脚手架内实际梯井部分距离业主阳台是1.55米。如今,电梯井搭建已经接近顶楼。

对于直接的利益受损方,11号之一的居民觉得最难受的是:我们根本没被尊重。除了报料人老张,记者采访时候11号之一的其他居民均反映了这样的无奈。

“(259号楼的业主)没有主动过来敲敲门,问问我们意见,直到他们那边开工了,风炮哒哒地轰鸣,脚手架搭到了阳台边,我们才知道。居委会前期也没有任何知会。有点被霸王硬上弓的感觉。”3楼的住户华先生(化名)这样说。

邻栋楼没有看到加装电梯的公示

“之所以我们完全不知道对面楼要加装电梯。因为我们根本就没被通知,也没有见到过公示。他们的公示在他们楼的出入口范围,我们完全看不见,根本就不可能在公示期间去申诉。”老张说。

记者现场发现259号的公示就在自己围墙内,但因两楼隔着围墙,出口不一样,相邻11号之一楼的居民几乎不可能看得到。

华先生介绍,11号之一居民发现事态严重,向福地岗居委会了解才得知对面259号楼加装电梯的事,紧急开了一个沟通会。259号楼6个代表出席,表示愿意用水泥铺受损路面,对于受影响的老人家道歉,但表示加装电梯已经是“既定事实”。

“259号有些业主的话很难听的,‘规划局批我们建的,干嘛要问过你们!’”华先生说。

正对阳台不能算“严重遮挡”?

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对“严重遮挡”的界定:增设电梯方案的梯井(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卧室或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可视为严重遮挡。

“难道这样装了电梯没有遮挡到我们(光线和南风)吗?以后电梯的噪音都会影响我们。”三楼的住户,郭小姐(化名)表示了担心。

越秀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的接待柜台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按照法规来做出审批的,有现场勘查过,遮挡不是主卧室正向。居民有意见可以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去法院起诉。”

包括华先生在内的业主认为“这政策规程制定有商榷的地方,像她(规划局工作人员)这么说,只要不压在所谓的‘正投影’上,侧一点,那怕距离近到只有几公分都可以啰。整个老城区都这样建的话,那还有采光通风可言吗?”华先生说。

根据广州加装电梯的规定,只要不正对邻栋窗户,并不构成“严重遮挡”。斜对窗户或正对阳台都不属于“严重遮挡”的考量范围,居民希望今后在电梯加装审批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能否多加一份是否合理的考量呢?

至发稿时,福地巷居民已经使用依法申请公开程序,对用地规划和规划许可图等申请查阅,并打算申请“行政复核”等程序。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任磊斌李冠祺实习生张弛吴泽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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