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开出首张垃圾不分类个人罚单 石牌街一居民将未分类的生活垃圾投放到公共垃圾桶被罚款200元
信息时报讯(记者 唐硕) 7月19日上午,石牌街城管执法队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小组在前往复查天娱广场垃圾分类情况的路上,经过龙口横街时,目睹到居民王某正在将产生的生活垃圾直接全部倒入公共垃圾桶。
执法队员现场仔细查看后,发现王某未按规定将垃圾进行分类,属于个人“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石牌街道城管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取证,并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当事人王某予以200元处罚。王某认错态度良好,自愿认罚。
经天河区城管局确认,这次的个人处罚属于天河区首例“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处罚”。王某违反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
同日下午,石牌街执法队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小组到天娱广场名食汇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在开具了整改通知书后,仍然未按规定收集生活垃圾,现场进行罚款1000元。
全面推行垃圾分类
石牌街小区开始撤桶
据悉,目前石牌街正在辖内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及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工作。“我们现在辖内物业小区、集团单位推行垃圾分类,从穗园小区开始,帝景苑、明轩小区都准备开始撤掉楼层间的桶,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和垃圾分类。”石牌街环卫站垃圾分类指导员陈先生介绍道。
也有居民对大街上只设置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有疑问。家住穗园小区的李小姐说:“我们小区楼层间的桶撤了,已经开始定时定点投放垃圾了,但是我看马路边的垃圾桶并没有细分成四类,还是只有蓝色、灰色两类垃圾桶,这会不会出现混倒垃圾的情况呢?”
设两分类或四分类垃圾桶
要看具体地方实际情况
对此,记者向石牌街环卫站垃圾分类指导员陈先生进行求证,陈先生表示:“我觉得设置四分类垃圾桶有点难度,现在马路上分两种垃圾桶,在我看来其实比较合理,蓝色垃圾桶收可回收物,灰色垃圾桶收其他垃圾,是比较常见的两大类垃圾。如果在马路上设置四个桶,就要多出红色的有害垃圾桶和绿色的餐厨垃圾桶。有害垃圾的处理方式是居民统一扔到指定投放点,再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过期药物、电池、废旧光管等都属于有害垃圾,如果把有害垃圾扔到公共场所是很不合理的;而餐厨垃圾一般需要二次分拣,且有很多属于湿垃圾,容易腐坏,在公共场所设置餐厨垃圾桶等于在鼓励一些餐饮店把厨余垃圾丢在这里,不仅对环境造成影响,对环卫工作也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
陈先生同时表示,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政府通过调研实地考察,发现根据人流量和场地情况有增加或减少设置垃圾分类桶的必要性,也有可能会按路段分别规范设置新标准容器。
垃圾分类节点
●9月底前全市小区需要配备垃圾分类桶;
●今年内实现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物业小区全覆盖,分类收运线路全覆盖,资源回收、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社会动员全覆盖;
●2020年年底前,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创建“两个1000”样板,全市居住小区(社区)、城中村、农村行政村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11区170条镇(街)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新闻推荐
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通讯员阚倩报道:15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兴华人民法庭、凤凰人民法庭正式启用。自此,广州市天河区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