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收款码就能赚钱?小心涉嫌“洗钱” 警方抓获3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

增城日报 2019-07-11 10:43

网络诈骗通常以转账的方式骗走事主钱财,但你以为实名制了,就能通过转账的路径找到诈骗分子?其实,诈骗分子比谁都清楚这一点,作案时绝不会用自己名下的账户,而是用他人的账户“洗钱”。记者昨日获悉,增城区警方在“飓风2019”专项行动中,抓获3名专门替网络诈骗犯罪“洗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

事主网贷被骗“保证金”2000元

4月,事主王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专业办理贷款业务,且保证资料审核和还款各方面操作都比银行方便快捷。赶巧,王女士正好有借款需求,听了对方的推荐后,决定借3万元试一试。在通过QQ添加客服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客服要求王女士提供身份证件、收款账号,以及用以证明还款能力的2000元“保证金”,并承诺待审核通过后,2000元“保证金”将与3万元借款一起打入王女士的账户。王女士听从客服的指示,但将2000元保证金转入客服指定账户后,对方就将王女士拉黑,再也无法联系。

增城区警方接到王女士的报警后,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利用办理网络贷款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实施的诈骗。区公安分局打击治理新型违法犯罪专业队迅速对王女士提供的信息展开深入调查,锁定嫌疑人的相关信息,最终确定嫌疑人的落脚点在距离广州数千里之外的辽宁大连。5月8日,增城区警方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在大连某公寓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张某和代某3人。

嫌疑人专营“攒码收卡”抽取提成

经警方调查,被抓获的梁某等3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也就是专门给网络诈骗犯罪“洗钱”。

其中,梁某和张某长期从事这一行当,负责从各渠道收集他人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和银行卡,再提供给网络诈骗团伙用以收账转账,以此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他们提供的二维码和银行账号每收、转一笔账款,就能从中抽取提成获利。

而从社会上花钱收买他人的信息账号,则是嫌疑人“攒码收卡”的主要渠道。被抓获的嫌疑人代某正是梁某刚从人才市场“招聘”回来的。据代某供认,老板梁某承诺每天支付150元“工资”,只需把自己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和银行卡提供给老板使用,并按照老板的指示完成收账转账操作。代某虽然不知道这份“工作”究竟是做什么的,心里也对其是否合法有所怀疑,但想着既然管吃管喝,就先赚上几百元再说。

目前,梁某等3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天下绝对没有不劳而获、坐等收钱的工作,提供银行资金账户帮助犯罪分子“洗钱”,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同样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个人银行卡、支付宝和微信二维码均要妥善保管,切不可轻易提供给陌生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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