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教育局发布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南沙普惠民办园生均年补一千元

广州日报 2019-07-10 06:23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耿旭静通讯员谢子亮)日前,南沙区教育局正式发布《南沙区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生均定额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同时也对从教津贴标准和收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沙区有105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3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6所,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79%。为实现至2020年完成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0%以上、公办学位数占幼儿园总学位数50%以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30%以上的目标任务,《办法》明确了经申请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享有的政策保障。其中,南沙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为每年1000元,其中用于补助教职工津贴的比例不超过50%,其余用于补助设备设施费。

《办法》还提出建立从教津贴制度,对发放园长和教师从教津贴标准也作出规定:凡在本区幼儿园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教师每人每月400元、园长(含副园长、下同)每人每月500元;满三年的,教师每人每月500元、园长每人每月600元;满六年及以上的,教师每人每月600元、园长每人每月700元。

《办法》明确了南沙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不高于1560元/月;市一级幼儿园不高于1200元/月;区一级幼儿园不高于900元/月;未评级幼儿园不高于660元/月;由政府统筹并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未达省一级幼儿园等级时,其保教费收费标准参照市一级幼儿园执行。

《办法》提出实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认定制度。符合依法规范办学、收费合理合规、财务管理规范、办学条件达标、实施科学保教、教职工配备和工资福利待遇合理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当年3月15日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区教育局会同镇(街)在每年4月15日前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评审。新开办的民办幼儿园,在申领办学许可证时,必须阐明是否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于当年5月上旬发文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并向公众公开。

记者近日从南沙区教育局了解到,港湾小学、榄核第二小学、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初中)、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等5所中小学将于9月招生办学,计划招收605名学生。

据介绍,2019年南沙区义务教育学校计划新招生17035名学生(含初一和小学一年级)。新增的小学方面,港湾小学招收6个一年级班共270名学生;榄核第二小学招收3个一年级班共135名学生,今年9月还将开设二年级班。

新增的初中方面,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初中)招收2个初一年级班共80名学生;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招收2个初一年级班共60名学生,由于当前学校仍在建设中,今年9月入学的新生将暂时借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小学上课,待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再迁回新校区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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