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无缝衔接 平均省时30天 部分案件同日发现、同日移送、同日立案
抢抓大机遇焕发新活力
18条南沙创新经验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耿旭静通讯员黄正亮、刘金、黄竹晖)近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获1宗较大商标侵权案。在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初步研判该案当事人的违法情况涉嫌刑事违法,立即按工作程序先行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在执法过程中提请南沙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案件查办,实现快速移送、快速立案。一年前,南沙区首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三位一体”无缝衔接机制的成效,有效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情形,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无缝衔接。如今涉刑案件实效大大提高,平均减少工作时间30天,部分案件达到了“同日发现、同日移送、同日立案”的快速衔接效果。
5月20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广州市某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和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池产品,举报人提供了维权请求书、商标注册证等证据材料。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初步研判该案当事人的违法情况涉嫌刑事违法,立即按工作程序先行启动两法衔接机制,提请南沙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案件查办。
5月21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岗镇派出所,对被举报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南沙区检察院也派员提前介入,现场指导。执法检查发现涉案当事人生产的多种规格电池产品,现场均未能提供商标注册资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涉嫌侵权,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涉案金额6万余元的某规格电池308880支、物品标签约120万张予以查扣。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悉,2018年6月,南沙区行政执法与检察院、公安局通过创新建立“1+1+3”制度体系,有效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情形,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无缝衔接。“1+1+3”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完善1个联席会议制度“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运用1个信息共享平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立3项工作机制和标准,包括提前介入机制、快速移送机制和衔接工作标准。
据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南沙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三位一体”无缝衔接机制通过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临界点指引》,全面梳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各领域行政处罚涉及的罪名(临界点),为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画出“红线”。该机制规范证据收集内容、方法,确保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为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打好基础。细化移送案件审批、接收等程序,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间协作配合,实现快速移送、快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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