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00元还14万 套路贷真狠! 广州越秀警方摧毁一个“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抓获11人
借1.5万元被要求签3万元假合同
2019年3月12日,越秀警方接到女事主小谢报警,称其因为急需资金周转,向林某借款,后在期限内无法还清借款,遭到对方威胁恐吓。接到报警后,越秀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据了解,去年12月4日,小谢经人介绍向林某借款人民币1.5万元,被要求签订一份借款人民币3万元的虚假合同,假称防止违约,而且合同只有一份,由林某保存。在扣除20%的手续费和500元的上门费用后,小谢能拿到手的借款仅仅剩下人民币1.15万元。借款的合同要求小谢在1个月内连本带息还款1.8万元,每5天结算一次,超过5天就算违约。在陆续还款1.2万元之后,林某以小谢支付超期为借口称其违约,要小谢按借款人民币3万元的合同支付余下的1.8万元。
面对林某和其同伙的威胁,小谢再次支付了5000元。随后,林某又迫使小谢向王某借款1.3万元,并重新签订一份借款2.5万元人民币的虚假合同,林某称1.3万的借款是填补第一份合同的违约款,新合同要求每天支付本金和利息,10天结算一次。
此后,小谢又陆陆续续支付了1.64万元后,已经无能力偿还。之后,王某等人不断威胁恐吓小谢,到其出租屋破锁追讨。
曾有人借3000元要还14万
经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该作案手法有着典型的“套路贷”犯罪特征。对此,越秀警方决定成立专案组开展进一步侦查。
专案组通过涉案人员犯罪财富调查为突破口,寻找到多名受害人,发现他们与小谢都有着相似的借贷经历。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以林某、王某等为首的“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调查发现,林某和王某分别经营两家无贷款资质的公司,但都以小额贷款业务对外招揽生意。其中所谓的“丽人贷”就是他们实施“套路贷”犯罪的一项主要业务,业务对象主要是面对18~30岁年轻女性。由公司员工网上发广告以及中介介绍形式寻找贷款客户,以扣押受害人身份证,复制受害人的手机通讯录,甚至要求受害人提供裸照视频为放款条件。随后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要求借款人支付高额违约金,当借款人无力支付时,就会迫使借款人再借或向团伙其他成员借款转单平账,环环相扣,层层借贷,以贷还贷,以此垒高借款金额。
当受害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团伙成员通过电话、短信以及上门等方式进行威胁恐吓。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有受害人签订合同达7次之多,3年前在大学二年级读书期间从最初的3000元开始,层层叠加到现在近14万元。
5月上旬,在掌握该涉案团伙大量的涉案证据后,越秀警方先后两次对该团伙进行收网抓捕,分别在天河、越秀、增城和番禺等地抓获林某、王某等11名涉案嫌疑人。目前,已核实该团伙涉及的“套路贷”案件8宗,涉案金额近百万元。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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