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污染珠江 搬迁刻不容缓 市、区河长办联手严查双桥味精厂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甘韵仪 通讯员 赵雪峰
6月15日,广州市河长办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海珠区河长办、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突击检查位于海珠区工业道南箕路346号的广州市双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桥”)。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属于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和燃煤锅炉行业,当季主要生产味精、葡萄糖、麦芽糖等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和危险废物,由于处理不当,对珠江后航道水环境威胁严重。
含糖原料外溢 污水处理爆槽
在双桥味精厂生产厂区,联合检查人员看到,该厂按国家规定自建的预处理设施和提升泵站设于珠江西航道厂区码头上游侧,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布置于南箕路两端,从生产线收集废水到污水预处理和提升泵站,需经过长约400米的距离,其中大约200米是利用排雨明渠收集污水流向污水井。
排雨明渠两侧,生产污水横流,泄漏到地面和排雨渠里的含糖原料吸引了大量蜜蜂上下翻飞。遇雨天,这些生产废水和原料极可能被冲到厂外的人纸涌汇入珠江干流或直接冲入一墙之隔的珠江干流(见右图),严重污染水环境。
因污水处理系统采取间歇式运行,其生产废水和泄漏的生产原料,都会暂时储存在生产厂区内的污水井、管。由于污水井、管内水位高,导致连通的排雨明渠内也积存了部分生产废水和泄漏的含糖原料,发出阵阵发酵后的酸腐味道。
检查人员来到该厂自建的污水处理厂,在围墙外已可见有污水从围墙内向公共道路路面渗漏。还没进入污水处理厂房,远远可闻如瀑布飞流的声音。原来,该污水处理厂除储水设施正在整修未运行外,还有一个处理污水的巨型槽罐发生爆漏,未经完全处理的污水从约6米高处飞流直泻,罐身、地面四周污水横流,污水处理厂内一片泽国。
总排污口水质超标
企业搬迁刻不容缓
检查人员打开双桥的污水处理厂排向市政管网的总排污口井盖,发现排放水质呈褐色、冒着白泡,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分析,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该企业涉嫌违法排放污水。
据了解,人纸涌、南箕涌是海珠区南部直接与珠江后航道相连接的河涌,同时也是省考东塱断面直接涉及的河涌,而双桥公司的厂房分别坐落在人纸涌及南箕涌两旁。由于上述两条河涌均与珠江后航道相连,其水质对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水质有一定影响。该断面为省考断面,考核目标为2019年水质达Ⅲ类,2019年3月-5月水质均为劣V类,双桥公司排水超标行为对上述考核目标按期完成有较大影响。
同时,双桥公司被列入影响环保类第三批“退二”企业,本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搬迁,但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转发市政府关于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退二”延期搬迁申请批复的函》(穗工信函〔2018〕1976号)上述两家企业延期搬迁至2022年底。
海珠区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统筹解决相关公司的搬迁问题,彻底消除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污染源。
整改效果不明显
顶格处罚不手软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海珠区政府已约谈双桥味精厂负责人,并责令其彻底整改。但从目前检查情况发现,该厂整改效果一直不明显。
据海珠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曾多次因双桥味精厂涉嫌超标排放,向该厂发出大额罚单。5月6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双桥公司开出了8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5月6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双桥公司开出了3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5月24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其限制生产,对双桥公司开出了9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
下一步,海珠区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涉嫌超标排放污水等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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