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户20年办不了房产证,没有理由再拖了!

南方都市报 2019-06-18 06:28

1999年起居民根据拆迁规划搬离原住房,被安排住在某小区,但多年后才发现,安置的房子在开发初期早已被抵押给银行,办不了房产证,而自己原来的房子也被拆,回不去了。近20年过去了,回迁户从“有房”到“无房”,由于现在所住的小区也被抵押,回迁户甚至面临着随时被赶走的风险。这就是生活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穗龙花园的32户回迁户的遭遇。

6月17日人民日报以“读者来信”配合记者调查的形式披露了32户回迁户面临的尴尬和困境。在信的最后,街坊说:“这给我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这些年来,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反复反映诉求,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极大影响”当然是事实。办不成房产证,小孩无法就近入学,出国旅游难以成行,甚至连水电表都无法正常安装。由于房屋产权不明晰,回迁户的内心始终没着落:法院系统时常上门调查,声称要查封;涉嫌“一房二卖”的房屋经常被骚扰,要求腾退。

“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反复反映诉求”也是事实。打过官司,找过有关部门,也曾经向媒体求助,能用的渠道都用上了。

“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仍然是一个事实。实际上在人民日报报道此事之前,海珠区相关职能部门曾经多次召开协调会试图解决此事,2018年底,广州市的媒体也进行过深入报道。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32户回迁户的困境还是真实地摆在那里。

“一辈子就为了这一套房子,到头来还拿不到房产证明。”街坊的话十分直白,只要来一个简单的代入,相信任何人都能掂出这句话的分量。

开发商的违规是显而易见的。梳理新闻不难发现,与32户回迁户的房产证牵扯在一起的,既有担保抵押,也有一房两卖。种种乱象都缘于开发商的一系列违规操作。

尽管在当年的具体语境中,如某职能部门负责人所说,“这个问题不只是这个楼盘有。当资金紧张时,一些开发商就会用假购房、假按揭的方法套取银行资金,拿着银行的钱继续搞开发”,限于技术条件,“开发商直接来办理房产登记就行,当时没有认真核对购房者的身份信息,也没有审查购房款”。从这个角度,把回迁户遭遇的困扰归入所谓“历史遗留问题”似乎也能算是一种解释。

然而问题是谁将面对这样一个解释。旁观者可以淡然下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的判断,但切身利益受损的回迁户面对这种解释却注定无法保持平静。不论中间牵扯到多少企业和群体的纠纷,也不论种种违规操作在当年具有怎样的合理性,有一点确定无疑,那就是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邢翔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所说:“不管怎么样,回迁户是无辜的,真的是受害者。”

既然是受害者,让32户回迁户继续被伤害,让人们目睹伤害持续存在而无动于衷,显然违背了当下社会追求的价值。

人民日报在报道中说:“拆迁改造是政府主导的一件好事,改善生活环境,改进城市面貌,根本目的是让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为了把好事办好,就要确保拆迁改造的各项工作沿着法治轨道推进,确保群众在拆迁安置中的合法利益得到尊重和保障。”报道中的逻辑十分清楚:拆迁改造是政府所主导,拆迁改造如果出现“后遗症”,负责解决也理应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能。

如何追究开发商的违规违约责任,怎样通过各部门的协作满足回迁户的基本诉求,现在无疑是政府部门尽快拿出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时候了。

从这个具体案例来看,之所以出现一系列纠缠不清的麻烦,主要是因为开发商利用了制度、监管上的一些漏洞。在城市拆迁改造中,32户回迁户的遭遇是不是唯一个案?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本次事件的成功化解或当为推动解决类似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一个不错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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