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涉嫌超标排污被罚仍不整改 双桥味精厂被顶格处罚

南方日报 2019-06-18 06:14

6月15日,广州市河长办突击检查了双桥味精厂,现场发现该企业涉嫌违法排放。通讯员供图

污水从6米高处飞流直泄、地面四周污水横流……6月15日星期六,广州市河长办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再次假期出动,突击检查广州市双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双桥味精厂”)。现场发现该企业涉嫌违法排放,检测发现总排污口水质严重超标。

值得一提的是,双桥味精厂的厂房分别坐落在人纸涌及南箕涌两旁,超标排污直接影响省考东塱断面的考核。更为严重的是,该公司在4月已被多次检查,开具罚单达200万元,但整改仍不到位。市河长办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统筹解决相关公司的搬迁问题,彻底消除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的污染源。

●南方日报记者冯艳丹通讯员赵雪峰

现场

污水处理设施成摆设

当天上午9时许,市河长办污控组组织查控突击队来到位于海珠区工业道南箕路346号的双桥味精厂,先行隐蔽观察有关设施运行情况,发现该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污口并无出水情况,马上报告市河长办。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立即会同海珠区河长办、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执法部门赶到现场,对该厂储存、生产、雨污集中和处理设施运行等方面,展开细致检查。

双桥味精厂属于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和燃煤锅炉行业,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当季主要生产味精、葡萄糖、麦芽糖等产品,主要原辅材料为玉米淀粉、原煤,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和危险废物。据介绍,该厂日平均自来水用水量为3667立方米、日平均污水排放量为2902立方米,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

在生产厂区,联合检查人员看到,该厂按国家规定自建的预处理设施和提升泵站设于珠江西航道厂区码头上游侧,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布置于南箕路两端。从生产线收集废水到污水预处理和提升泵站,需经过长约400米的距离,其中大约200米是利用排雨明渠收集污水流向污水井。排雨明渠两侧,生产污水横流,泄漏到地面和排雨渠里的含糖原料吸引了大量蜜蜂上下翻飞。“遇雨天,这些生产废水和原料极可能被冲涮到厂外的人纸涌汇入珠江干流或直接冲入一墙之隔的珠江干流,严重污染水环境。”一名检查人员指出。

此外,联合执法人员在现场还发现,该厂污水处理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运行。因污水处理系统采取间歇式运行,其生产废水和泄漏的生产原料,都会暂时储存在生产厂区内的污水井、管。查控突击队员揭开所有污水井,都可以发现井内水位几乎没顶。由于污水井、管内水位高,导致连通的排雨明渠内也积存了部分生产废水和泄漏的含糖原料,发出阵阵发酵后的酸腐味道。

检查人员来到该厂自建的污水处理厂,在围墙外已可见有污水从围墙内向公共道路路面渗漏。还没进入污水处理厂房,远远即可听到如瀑布飞流的声音。原来,该污水处理厂除储水设施正在整修未运行外,还有一个处理污水的巨型槽罐发生爆漏,未经完全处理的污水从约6米高处飞流直泄,罐身、地面四周污水横流,污水处理厂内形成一片泽国。

检测

总排污口水质超标

双桥味精厂的污水处理厂排向市政管网的第一个出口,是该厂的总排污口。打开井盖,检查人员发现排放水质呈褐色、冒着白泡。

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在该厂设置了在线监控设备,可以24小时监控该污水处理情况。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分析显示,2019年6月15日13:00时,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总排污口COD平均浓度为680.31毫克/升、总磷平均浓度为8.7毫克/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判定(COD限值500mg/L、总磷限值8mg/L),COD超标36%,总磷超标8.7%。“涉嫌违法排放污水。”一检测人员解释说。

参照相关标准,自2019年6月10日0:00—6月15日15:00现场检查结束期间,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COD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时段还有:6月10日13:00—15:00、6月11日20:00—23:00、6月15日13:00等。另外,还有多个时段总磷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据了解,人纸涌、南箕涌是海珠区南部直接与珠江后航道相连接的河涌,同时也是省考东塱断面直接涉及的河涌,而双桥味精厂的厂房分别坐落在人纸涌及南箕涌两旁。由于上述两条河涌均与珠江后航道相连,其水质对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水质有一定的影响。该断面为省考断面,考核目标为2019年水质达Ⅲ类,2019年3—5月水质均为劣V类。“双桥味精厂排水超标行为对上述考核目标按期完成有较大影响。”广州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双桥味精厂早已被列入影响环保类第三批“退二”企业,本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搬迁。但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转发市政府关于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退二”延期搬迁申请批复的函》(穗工信函〔2018〕1976号),上述两家企业延期搬迁至2022年底。

“鉴于双桥味精厂存在长期违规排污行为,对南箕涌、人纸涌乃至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的水环境治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对其违法排水整治工作刻不容缓。”该负责人强调,为彻底消除污染源,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统筹解决相关公司的搬迁问题,彻底消除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污染源。

处理

顶格处罚已达2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双桥味精厂已多次被处罚,罚单超200万元。今年4月,海珠区政府约谈双桥味精厂负责人,并责令其彻底整改。据海珠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海珠区水务局牵头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双桥味精厂进行水质检测。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曾多次因双桥味精厂涉嫌超标排放,向该厂发出大额罚单。“但从目前检查情况来看,该厂整改效果一直不明显。”据该负责人坦承。

4月2日和9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对双桥味精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停用检修接触氧化池,属于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不及时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情形。现场对其污水排放总口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其化学需氧量为755mg/L,超过了《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中间接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300mg/L),涉嫌严重超标排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5月6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双桥味精厂开出了8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5月6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双桥味精厂单独开出了3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

同时,4月15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区环境监测站对双桥味精厂污水排放进行了两次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727mg/L、744mg/L,总磷浓度分别为16.3mg/L、15.3mg/L。4月25日,海珠区环境监测站又对双桥公司污水排放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34mg/L,总磷浓度为33.4mg/L。4月28日,海珠区环境监测站再次对双桥公司污水排放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37mg/L,总磷浓度为31.2mg/L。上述监测结果均超过了《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中间接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300mg/L,总磷浓度限值为5mg/L),该厂再次涉嫌超标排污。5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其限制生产,对双桥味精厂开出了9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

“已经是顶格处罚了,海珠区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涉嫌超标排放污水等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日夜巡查机制,坚决做到监督企业达标排放。”广州市河长办该负责人透露,为全面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将尽快消灭“散乱污”违法排污行为,对违法排污经营户形成强大震慑,市河长办、各区河长办组织了庞大的突击队伍,实行7×24小时不分节假日不间断突击查控污染源。

据介绍,自5月1日以来,已经采取筛选线索、隐蔽侦察、突击查处的方式处理了一批违法排污单位,有的被处以关停处罚。如5月1日,荔湾一工厂偷排污染西塱涌,被罚50万元。市河长办负责人表示,发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行为,该办都将立即组织现场联合执法,达到“发现一个、消灭一个、警示一片”的目的,坚决对水污染源做“减法”,实现“源头控污、源头减污、末端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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