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我的父亲母亲》后,其作品《子洲的故事》再次被改编成电影 鲍十:写出好小说,就可能有导演来找你

羊城晚报 2019-06-17 06:25

鲍十2003年出版的小说集《拜庄》,内收录《子洲的故事》

□羊城晚报记者 朱绍杰

近日,导演李智与作家鲍十签署合同,就改编鲍十小说《子洲的故事》达成共识,双方将联手打造一部同名电影。《子洲的故事》是一个具有巨大市场价值的文学IP(可用于改编电视剧、电影等的版权素材),2006年8月获得第七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文学奖”。

李智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鲍十的《子洲的故事》让他读到了一个时代和一代人的特征。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普通小男孩的故事:学识丰富却穷困潦倒的父亲,漂亮能干但拜金疏冷的母亲,十二三岁的少年说不出谁对谁错。父亲病逝之后,他独自从城市去到小镇,投奔孤身一人的爷爷,并决定不再回去……李智认为,《子洲的故事》是一部中国版的《绿皮书》,讲述中国农村与城市价值观的碰撞。“通过孩子的视角看待大人的世界是这部小说的独特之处。”他告诉记者,小说中爷爷、儿子和孙子三代人的真挚情感,让他两度落泪。

李智在七八年前经朋友介绍看到《子洲的故事》,当时对故事就已经很感兴趣。他认为,中国电影需要以内容说话。“今天,中国的观影人群已经走向理性化,创作人员需要用好的故事做到艺术和市场的双丰收。”虽然鲍十的故事非常细腻,但在电影表达上还有需要调整的地方。李智表示,目前他和他的团队正在对《子洲的故事》进行改编,希望能从原故事出发,带出对社会价值观的思考。

《子洲的故事》是电影《我的父亲母亲》的姊妹篇。鲍十的中篇小说《纪念》被改编成电影《我的父亲母亲》,影片获得第五十届德国柏林电影节银熊奖、1999年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影片奖、第23届百花奖最佳影片奖、第20届金鸡奖最佳影片奖、上海影评人奖优秀故事片奖、美国圣丹斯电影节大奖、伊朗国际电影节紫水晶奖等。

据悉,电影《子洲的故事》将于今年年底开机,2020年上映。鲍十就此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专访。他表示,《子洲的故事》这部小说是写给这个时代的知识分子的,反映一个时代的历史烙印。

访谈A想写文化人的境遇

羊城晚报:这次《子洲的故事》改编成电影的契机是怎样的?

鲍十:《子洲的故事》发表已经有20年了,说实话这件事让我有点意外。今年三月份的时候,导演李智通过朋友找到我,询问购买小说版权事宜。很快他就来广州签了合同。最初商量的时候,导演还提出让我做编剧。出于身体和时间各个方面的考虑,我婉拒了,建议他另请人来做编剧。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我也不想重复投入到这个故事当中。同样的事情让我做第二次,我也提不起什么兴趣了。

羊城晚报:《子洲的故事》在您的创作中是一部怎样的作品?

鲍十:这部作品创作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与《我的父亲母亲》的原作《纪念》是前后脚发表的。我希望通过《子洲的故事》,写一下当时文化人的那种境遇,包括他们的生存状况、精神状态,等等。《子洲的故事》只是个壳,内核是想表现和探讨文化人在社会上的那种尴尬,他们既没钱又没权,然而又特别“执迷不悟”。小说发表之后,收录到了我的一个集子里。有些朋友看到后,都说写得不错,甚至有人为之落泪。李智导演告诉我,他看这篇小说的时候也很感动。我估计就是这个故事中的那份情感打动了他。

在这个故事里,子洲的父亲在群艺馆工作,业余写小说。生活穷酸,为人固执,身边没有人待见他。他的同学、朋友,包括他的老婆都不拿他当回事。而在他的老家,一个小镇上,人们对他的态度却截然相反。镇子上的很多人,包括他的初恋情人,觉得他能写小说,能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是很有出息的事。我就是要通过这样的一种对比,来表现这样一个现象。我也不知道这个现象能说明什么。

能谈得来,有感觉,是我跟导演合作的前提

B

羊城晚报:您怎么看待在电影改编中小说作者的角色?

鲍十:电影是导演的艺术,它是以导演为中心的。作为原作者也好,编剧也好,在创作的时候可能都需要服从导演的感觉。这是它的一个特点。那么作者就要理解这一点。但这并不是说其中没有作者本人的声音。如果你跟一个好的导演合作,导演和编剧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启发,编剧就能把更好的东西提供给导演。导演有眼光,也会认可这些东西,使得作品增色。如果遇到了一个糟糕的导演,编剧的好想法他不予采纳,其实作者也是没有办法的。

羊城晚报:您是如何选择导演的?如何和导演合作?

鲍十:根据我有限的经验来看,主要是看跟导演能不能谈得来。能谈得来,有感觉,这个是合作的前提。实际上我并没有主动写过电影剧本。从《我的父亲母亲》开始,都是别人找的我。一直以来,我都是按照我的节奏,从我的本心出发,慢悠悠地在写小说,也没想过要改编成影视。在《我的父亲母亲》之后,也有一些导演来找我,有的报酬还挺高,但我基本都拒绝了,原因就是谈不拢,没感觉。后来我只跟导演张加贝合作了两部电影。一部是《樱桃》,公映了,也获得了几个奖。张加贝是日本华侨,在日本做电影,曾经拍过一部《陶器人形》,有一定影响。那年他从日本给我打电话,想拍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因为看过《我的父亲母亲》,觉得我能写好这个故事,于是就找上我。我并没有马上答应。我建议他,我们最好见个面聊一聊,有感觉了再决定合不合作。后来他从日本回来,我们在上海见面,谈了几天,有点感觉,我就给他写了《樱桃》。第二次合作的电影叫《天上的风》,没有公映。

羊城晚报:小说家在作品中很犀利地写出人性的复杂,但在电影中未必能够完全呈现。您怎么看待这种取舍?

鲍十:一般情况下,小说要比电影丰富。小说是以文字来表现的,所以想象的空间、辗转腾挪的余地都非常大,能够充分表达作者自己的感受,比方描写一个女人的美,你可以无限想象她的美。电影在这个方面就是弱项了,因为它把你想象的东西固定下来了。不过它的表现很直接、很直观。所以说,小说中的一些内容,电影是没办法完全呈现的,只能说是一种遗憾的艺术。但一部好的电影,它会尽可能最大限度地把文字所要表达的表现出来。经典的电影一般都能做到。

另一个方面,电影中要表现的东西,文字也未必能够做到。比如一个非常经典的表情,可能多少文字也说不出来。所以我的理解是,文学与电影各有所长。现在有一些写小说的人,轻视电影创作。我不认同这样的观点。一部电影制作出笼,是用真金白银砸出来的。把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也需要严格筛选。他(导演)或者要考虑票房的因素,或者要考虑有没有获奖的可能。当然,电影的制作水平良莠不齐,但作家队伍里也有垃圾作家。所以你没有必要也没有资格轻视别的艺术门类。换一个角度来说,作家的作品发表了、出版了,再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客观上起到推广文学作品的作用,何乐而不为?所以没有必要拒绝它。

不建议年轻写作者一出来就写电影、电视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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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在中国电影创作发展的过程中,小说家和文学作品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而另一方面,电影导演又常抱怨好的剧本好的故事太少。对此您怎么看?

鲍十:大多数优秀的电影,人物形象丰满、思想内容深刻,都是从文学作品改编过来的。这已经是一个共识。小说家在创作的时候,调动了自己丰富的生活积累,呕心沥血,才能写出一部好的小说。当这样的小说要改编成电影,它的内涵、细节自然比其他剧本好很多。而不是改编自优秀小说的电影剧本,大多出自职业编剧。他们写的剧本,往往会存在一个问题——编造的痕迹比较重,让观众觉得假。

上世纪80年代,这个现象就非常明显。

职业编剧可能过于注重情节了,这是他们的一个突出问题。编剧和作家写小说其实是不同的两种写作方式。而现在的电影,实际上是有套路的,形成了套路。但好的小说却不能陷入任何套路之中,也不能跟任何作品重复。

羊城晚报:现在年轻的写作者,很多都想做编剧,您是怎么想的?

鲍十:以我有限的经验来看,我不建议一出来就写电影、电视剧,这样的成功率比较低。电影的产出量实际上非常有限,周期也比较长,知名的导演就那么几个。一开始就投身写剧本,我觉得比较冒险,从最实际的角度出发,我建议还是先写小说,小说发表的可能性比较大,全国这么多刊物,还有几乎没有门槛的网络平台,发表小说是相对容易的。而写电影就不一样了。倒不如先写好小说,好的小说出来了,就可能有导演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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