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南开规划资源出告字[2019]12号
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买申请人须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其控股股东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企业,其控股股东所属集团公司2017年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且合并资产负债表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亿元,其关联企业须有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不少于1家。
竞买申请人关联企业应包含有大型综合水务运营业务经验。竞买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或所属集团下属企业拥有至少10年城市综合体开发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0㎡。
2.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建成后自持物业十年内不得出售转让;非自持的50%计容总建筑面积须引入总部经济、金融、文化和科技创新或南沙区商务部门认可的相关产业,受让方需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3.竞买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6亿元,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0元/平方米。
4.本地块要求在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动工开发建设,36个月内竣工。
5.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状况和移交
上述地块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照我区经营性用地交地标准向受让人现状移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拖欠土地出让金、严重违反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7月3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7月3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7月3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15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19年7月15日15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经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报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竞买资格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在2019年7月29日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之内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www.gzlpc.gov.cn)、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网址www.gzns.gov.cn/)。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D栋4楼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0)84986210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车先生、杨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180、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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