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普惠性民办园收费≤1920元/生/月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肖桂来通讯员番宣)记者昨日获悉,《番禺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该方案,拟将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划拨经费补助,并规定收费标准。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限价为1920元/生/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质量有保障的民办幼儿园。记者留意到,征求意见稿对番禺区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限价收费档次调整为示范园和规范园两类。示范园包括省一级、市一级以及省、市指南实验园。规范园包括区一级和规范化。小区配套性质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限价收费标准参照示范园执行。2019年番禺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指导价和最高限价见下表(元/生/月):示范园指导价为1600元,最高限价1920元;规范园指导价为1280元,最高限价1536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参照指导价,保教费收费标准至少保持一个学年内稳定,每学年仅可提价1次,每次提价幅度原则上不得高于原收费的10%。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获得区财政按生均划拨经费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标准分三个等次:市一级及以上示范幼儿园200元/生/月,共2400元/生/年;区一级幼儿园120元/生/月,共1440元/生/年;规范化幼儿园80元/生/月,共960元/生/年。由区政府统筹并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实际等级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三种渠道反馈意见
如果社会公众对该方案有意见,请于2019年6月14日前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区教育局提交意见。
邮寄地址: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508室(邮编511400)
传真电话:020-39990278
电子邮件接收邮箱:tuoyou@pany.g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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