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补贴政策解读

增城日报 2019-05-24 11:10

(创鲜番石榴农业公园,位于增江街光辉村,占地550亩,是一个致力于打造以番石榴种植为主题,以带动农民就业、实现产业兴旺为基本理念的现代化水果种植基地和水果供应链服务平台,是增城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田园综合体”典型示范。图片来自网络)

近年来,增城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广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方针政策,采取有力的措施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增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土地规模经营面积明显增大,农业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什么要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耕地的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营企业组织,即保留承包权,流转使用权。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通过规模经营,有利于创建优质的农产品品牌,利于政府加强指导和管理,利于安全生产优质农产品,大幅度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效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能促进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的基本方向,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进行,真正激发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提高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的有效举措。

二、通过政策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出台奖励政策,财政鼓励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从2009年开始,增城区开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2009年至2018年共发放土地流转农户补贴5781.77万元,累计惠及农户74898户,全部通过“一折通”形式由财政直接划拨发放到农户存折上。

(二)2018年下半年,增城区出台新的土地流转补助政策,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的扶持力度。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2018年11月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增城区推动集体农业用地流转补助奖励办法》(增农规〔2018〕1号),明确流转工作目标,提高财政奖补标准,并增加对经营主体大户(转入方)的奖励补助。

奖励办法明确,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个经营主体连片经营土地面积达到100亩(含100亩)以上,通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进行流转,流转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流转合同涉及的农户、镇街土地流转管理服务部门、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奖励。

在区文件实施期内,增城区土地流转的奖补金额标准:

对流转合同有效期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由区财政按照300元/亩的标准每年给予补助;对帮助农户成功流转土地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30元/亩、社50元/亩标准每年给予奖励;对镇(街)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按照20元/亩/年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经营主体大户,按500元/亩的标准由区财政连续五年给予奖励。

三、注意事项

1.农村集体统筹的土地,或流转农户(转出方)委托农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的,农村集体须通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进行公开、公平交易。

2.凡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补助、奖励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补助、奖励资金,取消该农户5年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财政补助资格,取消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镇(街)当年应奖励的款项,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对负责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管理的部门领导、经办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连带责任。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增城区推动集体农业用地流转补助奖励办法(增农规〔2018〕1号)(节选)

新闻推荐

增城区妇儿工委召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指标提标专题会议 精准施策精准发力 推动规划全面实施

本报讯(记者陈惠瑜通讯员吴惠玲)区妇儿工委昨日召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指标提标专题工作会议。副区长、区妇儿工委主任林...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