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任河道警长 海珠多部门联合执法向污染河涌行为“亮剑”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何伟杰、通讯员赵雪峰报道:河涌治理队伍正从“单一”到“联合”,形成治理凝聚合力。记者近日从市河长办获悉,海珠区全区18名派出所所长出任河道警长,采取日常巡逻、与村居河长联合巡河等形式,共同向污染河涌行为“亮剑”。
2018年6月,海珠区琶洲街黄基涌因水质黑臭且沿线违章建筑多,被列为广州市黑臭水体,成为海珠区6条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河涌之一。海珠区对此高度重视,层层压实河长责任,推动各部门联合治水,并探索建立河道警长制度,严查涉河违法行为。经过近半年的整治,至2018年底,共拆除违章建筑2130平方米,整治排水口34个,新建污水管约275米,清淤1000立方米,生态修复2000平方米,实现了黄基涌水质的提升,两岸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海珠区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过程中,探索建立了河道警长制度,充分调动公安力量进一步参与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全区18名派出所所长作为河道警长,带领基层公安干警,并联合其他治水力量,采取日常巡逻、与村居河长联合巡河等形式,一同参与到辖区内的河长制工作及水环境治理中。
针对涉水违法行为,结合“城中村”综合治理攻坚战,海珠区公安分局联合区有关部门在河涌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工厂排放含重金属的废水入河涌,立即采取联合行动,查封了该五金加工厂,行政处罚80万元,成功抓获3名涉嫌污染环境罪的嫌疑人。该案件是海珠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污染河涌行为“亮剑”的典型案例,在全区乃至全市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严厉查处一宗,震慑警示一片”的效应。
目前,海珠区已建立起“部门联动、系统治理、齐抓共管”的治水工作机制,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治水工作,为全面有效推进河涌治理工作提供了样板。通过联合执法,攻克拆违难点,黄基涌水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根据2019年第一季度区自评、市复核结果,黄基涌达到了“初见成效”的要求,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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