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荔湾经验,探索“一顶大盖帽”执法模式 南沙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出首单执法文书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怿韬、张豪,通讯员舒霞报道:5月16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广州市南沙区等地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赋予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权限。记者从《公告》中看到,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具有包括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管理共21个领域3000多项行政执法权。南沙接过荔湾经验,探索“一顶大盖帽”执法模式。
辖21领域3000多项执法权
“九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草帽”,这是一句反映城市管理不够精细化,部门多却管不好基层事的调侃话。在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背景下,广州近年来持续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告,本次新成立的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在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该局将辖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商务、知识产权、盐业、水务、建设、国土资源、房管、城管、粮食、农业、海洋、渔政、劳动监察、文化市场、教育、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职责等21项领域,共3000多项的执法权。
执法效率或会比其他区高
5月17日,在南沙东涌镇大同村时代路段附近,南沙区综合执法局开展省政府公告后首次执法行动,同时开出首单执法文书。
将多个执法部门体制化整合在一起,广州市荔湾区在2013年曾在省府批准下“先行先试”,成立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除继承原城管执法职能外,还整合交通管理、动物防疫、食品药监等执法类别,达到18领域2300多项执法事项。
“我们的人员,现在还在调整中。”一名现职南沙的城管队员告诉记者,他相信上级部门批准成立南沙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前,已考虑到此前荔湾的经验。该队员认为在日后的执法中,南沙因综合多个执法队伍职能,执法效率会有所提升,“小贩占道经营售卖假货,以前我们只有劝离,现在因为有了工商和知识产权执法,我们可以处理贩假行为;在违法用地上兴建违法建设,我们既可以查处违建,也可查处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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