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违法被罚50万元 广州一公司被高栏港区查处一案入选全国百宗典型案例
5月8日,高栏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某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高栏港区发布使用“最高级”用语的广告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50万元;同时,对该公司普通商品宣传使用医疗广告用语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有关情况,并先后分5批次向社会公布了100宗典型案例;广东省入选案例7宗。其中,珠海市高栏港区查办的广州某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系珠海唯一入选案例。
该案当事人为外地企业,租用珠海某酒店举办全国学员培训活动并收取高额门票费用。在培训活动中,假借企业管理课程讲授、励志销售、演讲口才锻炼等名义,采取大量夸大性、虚假性的宣传手法,诱惑学员缴纳高额参训费用;同时,在宣讲现场推广的普通产品具有疾病治疗作用。高栏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迅速开展现场检查,收集、固定了大量有效证据,并多次前往广州开展外调,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
案件回放
使用“最高”做广告涉嫌违法
2018年11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高栏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广州某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辖区某酒店举办的《与大师同行》学习论坛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学习论坛会场正门广告宣传画上有“某商城:运营1年时间,净收益超过1000万元,估值超过15亿元”“大健康产业:拥有全中国最高端礼当家养生馆,解决腰椎间盘等亚健康问题易如反掌”“俱乐部产业:同时对接全中国最顶尖人脉,独一无二,而且没有竞争对手。”
同时,该学习论坛会场接待处摆放有大量《与大师同行》学员必读手册,手册有广告宣传内容“《与大师同行》创办于2013年受无数受益者推崇,是中国教育界公开课第一品牌。专业解决事业方向、资金管理、商业模式等系列问题,是全中国最直观教人如何赚钱的课程,也是服务流程最好、服务标准最高、震撼感最强的课程。”
该公司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宣传的合法手续,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销售的产品(颈腰椎正骨枕)不属于医疗器械和保健用品,产品宣传功效的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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