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派出所所长充当“保护伞”被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穗纪宣) 党的十九大特别是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惩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与作风问题、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坚决查处“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798件,初核755件,立案查处238人,处理1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109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82人。日前,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这三起典型案例,有的直接从事黑恶势力活动,渗透和把持基层政权,控制当地经济组织谋取非法利益;有的为黑恶势力违法经营的娱乐场所提供保护,收受犯罪分子钱财,这些问题导致社会乱象丛生,破坏安全、文明、有序的生产生活秩序,影响党的执政基础。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正确认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重点案件,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的坚决打击,对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严肃查处,对扫黑除恶工作失职渎职的坚决问责。
典型案例
1
白云区均禾街石马经济联社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陈志乾组织黑恶势力欺霸一方案
2011年至2018年,陈志乾利用手中权力组织利益代言人通过围标、串标控制建设工程,虚报工程造价大肆侵吞集体经济利益;组织社会人员承包垃圾处理业务,承租集体物业,控制自来水费收入,侵占自来水费款项1100余万元;把持经济联社经济发展大权,指使手下打手,对敢于阻挠其侵害集体利益的群众实施殴打、报复、故意伤害等行为,形成有组织、有经济来源、控制基层组织的黑恶势力团伙。2018年9月,陈志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荔湾区公安分局沙面派出所原所长范穗雄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涉黑势力经营娱乐场所提供保护案
2004年5月至2010年3月,范穗雄任职荔湾区公安分局金花派出所、石围塘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其管理辖区娱乐场所的职务便利,包庇纵容辖区内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陈志伟非法经营娱乐场所,先后多次收受陈志伟及相关人员所送财物69.4万元。2019年1月,范穗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增城区中新镇茅田村赵少航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案
2018年2月,赵少航等人商量策划,在增城区中新镇茅田村一片荔枝林中开设赌场,以“赌三公”形式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利,当年3月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2019年2月,赵少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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