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领取养老金认证实现“零跑动”全年可办理资格认证,没通过停发养老待遇

南方都市报 2019-05-01 06:18

[摘要]全年可办理资格认证,没通过停发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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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王道斌通讯员穗人社宣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官网获悉,《关于开展2019年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明确全年均可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允许认证有效期内多次认证。广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还实行信息比对的月度认证方式,基本实现“零跑动”。

本市户籍人员实行信息比对月度认证

根据《通知》,在广州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含农转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需要进行资格认证。值得注意的是,资格认证全年可办,不再要求4-6月期间办理。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允许认证有效期内多次认证。也就是说,若去年5月份办理了认证,最晚需要在今年5月(含)办理认证。

针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认证方式。其中,本市户籍人员实行信息比对的月度认证方式。即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每月通过本市公安户籍信息比对等方式,核查本市户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度领取资格,通过资格认证的,继续发放养老金;未通过的,从次月起停发养老金。本市户籍离退休人员无须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办理领取资格认证。

非本市户籍人员实行远程或者书面的年度认证方式。非本市户籍离退休人员,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社保”APP等方式进行远程认证;也可以由离退休人员填写《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携带《资格认证协办函》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后,以邮寄或者委托的方式送达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受托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验。每12个月至少有一次年度资格认证。

出国(境)定居人员实行远程的年度认证方式。出国(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社保”APP等方式进行远程认证。确实无法进行远程认证的,可将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委托的方式送达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办理资格认证,受托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验。每12个月至少有一次年度资格认证。

广东省户籍省直企业退休人员

可进行数据比对认证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广东省人社局也发布了最新通知———对广东省户籍省直企业退休人员,从5月1日起统一由省社保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数据信息比对进行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确认最新认证结果记录,用人单位和个人不需再办理认证手续。

如本市户籍注销的应主动申报变更

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提醒,社保经办机构在开展资格认证工作同步开展本市户籍核对工作,退休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如本市户籍注销(含迁出)的应主动申报变更,并申报长期生活居住地,登记邮寄联系地址。

广州市将向可以使用书面认证方式的离退休人员邮寄信函,内含本通知、《资格认证协办函》及《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如未通过其他方式完成年度资格认证,则可通过邮寄或委托的方式将《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送达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年度资格认证。

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当月内,单位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应及时申领社保死亡待遇。如逾期未办的,死亡后所多发待遇须足额收回。情节严重或涉及金额巨大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出现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的或被判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情况,参保人本人或其家属或其管理单位应及时主动申报。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提醒,已设立举报奖励,如发现他人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咨询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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