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啃下拖了六年的“骨头案”申请执行人和老赖都送来锦旗 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杨良生转业后投身执行领域,从零做起,成绩突出,9年来巧解一批执行难题

羊城晚报 2019-04-24 13:52

正在一宗案件执行现场的杨良生(右一着警服者)

文/图 董柳 赵宗文

转业前,他是武警部队副团职军官,转业后从零做起,依然干得风生水起。他是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杨良生。

杨良生2010年11月转业到广州海事法院后,从执行员做起,一头扎进这个陌生领域,勤于思考、乐于钻研、勇于担当、善于沟通。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杨良生共执结案件332件,扣押拍卖船舶31艘,促进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15件,移送地方公安侦查执行案1件。

他尤其善于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在一宗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双给他送来锦旗。工作9年来,杨良生获广东省高院嘉奖一次,被广州海事法院评为办案标兵两次、执行能手一次。他还创下广州海事法院多个第一。

即将迈入“知天命”之年的杨良生,深知自己的天命:“扎实履职尽责,把执行到位当作自己的最大乐趣和价值的体现。”

1 无惧台风抢时间 扣押船舶创纪录

2010年11月,广州海事法院来了一位“新兵”——从武警部队转业的杨良生。

杨良生从零做起,认真地啃着院领导送给他的执行书籍,勤于思考、乐于钻研,渐渐地,他对执行理念、执行措施等非常专业的问题也能信手拈来。军人出身的杨良生沿袭了部队听从指挥、吃苦耐劳、执行力强的优良作风,这尤其体现在他办理的一宗宗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中。

2017年7月,广州中院委托广州海事法院对一宗刑事判决中涉及的被告广东盈某航运有限公司所属16艘船舶以及走私掩盖物生物质颗粒燃料30多吨、盈某300多船运载的走私进口冻品160多吨和走私进口废金属200多吨、0号柴油近30吨进行扣押、评估、拍卖。

该案涉及7个单位和部门,每个单位和部门都从各自部门的角度出发,工作难度大。

杨良生严格按执行程序,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在最短时间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在扣押16艘船舶时,正值台风“天鸽”登陆广东,他充分抓住“天鸽”肆虐的间隙,立即制作16艘船舶扣押令,集中扣押走私船舶16艘,保证了扣押程序的规范,确保了扣押船舶的安全,一举创下了广州海事法院涉船舶执行两个第一:第一次在同一地点扣押船舶数量最多、第一次对刑事犯罪工具进行处置。

2 果断判断防错案 查人找物用巧劲

广州江某贸易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黄埔区百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三案,执行依据是广州中院作出的判决书,后来广东省高院指定广州海事法院执行。

2015年3月,申请执行人广州江某贸易公司拍卖被执行人广州市黄埔区百某公司所有的广州市黄埔区港×路28号第4幢102、203、301、302房。经多次调解,因双方主张相差较大,只能采取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实现债权。

该案横跨时间长,门牌号进行了更改,被执行人未进行变更,无法确定被执行财产的具体位置,同时内部改造较大,属两个单位共有,但当时申请执行人坚持说三层都是被执行人一个单位所有。

杨良生到区国土局、当地派出所、街道、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询,得到的信息是:一是不能确定原黄埔区港×路28号的具体位置;二是内部改造大,房产证内无图纸,无法对内部进行分割。

执行工作不能马虎!如有失误将给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并直接影响法院的执行权威。

杨良生坚持不懈,经过努力,终于峰回路转,原黄埔区港×路28号102房即为现在的黄埔区港×路390、392、394、396号得到了相关部门确认。但内部结构改造大,无法确定203、301、302房的具体结构,于是他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黄埔区住建局协商,最终确定由双方当事人提供具有测绘资质的公司,在三方同意后进行编号,由广州海事法院综合保障中心摇珠。最后确定广州一家信息工程公司为第三方,根据广州海事法院提供的资料,对原广州市黄埔区港×路28号第4幢102、203、301、302房进行实地测绘。

经反复实地论证,法院终于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原广州市黄埔区港×路28号第4幢102、203、301、302房进行了拍卖,啃下了这一长期未结的“骨头案”。

3 执法如山心无私 双方都送来锦旗

薛某财与薛某是堂兄弟,因为船舶买卖纠纷争执相斗近10年,形成“三难”案件:举证难、认定难、执行难。

起因是两人于2007年合伙购买一艘货船营运,由于互相信任,未订立合伙合同,也没有合伙账册,埋下了争议隐患。后因经营亏损,兄弟产生分歧,堂哥薛某财与堂弟薛某商量未果,将船舶转卖他人。薛某认为薛某财独占转让款,于是起诉到广州海事法院,请求判令对方给付一半船舶转让款及利息。经一审、二审及再审,法院判决双方等额分割船舶转让款,薛某财应向薛某支付104万元及利息。

该案2011年立案执行后,广州海事法院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互不相让,甚至多次在公共场合大打出手,执行陷入僵局,村组等当地组织多次调解均未果。从2012年至2015年,该案年年被上级法院督办执行。

2016年下半年,原承办人退休后,杨良生主动请缨接手此案。本着化解矛盾的初心,杨良生经多方了解、多次谈话,了解了案件背后原因。他发现,薛某财的“招”是一闹二赖三死四访——“闹”就是到了法院就大吵大闹说法院不公,“赖”就是说自己没钱,“死”就是只要法院提出对他的房产进行拍卖就威胁说要跳楼,“访”就是不间断地上访。

梳理案件脉络、了解当事人情况后,杨良生当即决定:一是对查封的房产启动拍卖程序;二是继续保持与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此时,全国范围内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广州海事法院提出要力争推进海事执行“基本解决执行难”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

杨良生深感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多次与薛某财沟通,薛某财每次故伎重演,时而以“死”相逼,时而大倒苦水,时而指责执法不公。杨良生多次向其讲明法院的判决不是儿戏,法律威严不容藐视,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经多次沟通,眼看时机成熟,杨良生立即组织双方调解。

2017年2月15日,这对堂兄弟终于再次坐到一起。没想到,薛某财到法院后又使出了一闹二赖三死的“绝招”。

这让杨良生感觉到不能再让他这样胡闹下去,必须要先给他一个“下马威”,他告诉薛某财:“法院的判决必须履行;觉得判决、执行不公可以上诉、申诉,这是你的权利,但也要合法合规;不要以死相胁,即便你去世了,债务仍然存在,法院也不会放弃对你所拥有的财产的处置。”

薛某财见惯用伎俩在杨良生这里行不通,只得答应调解。经过一整天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7年9月18日,调解协议履行完毕的当天,申请执行人薛某和被执行人薛某财这对曾经形同水火的堂兄弟相约向广州海事法院赠送“明察秋毫 伸张正义”与“廉洁奉公 司法为民”两幅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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