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垃圾罚款20元
大石街首张罚单已缴款
本报讯(记者樊芸通讯员黎嘉文)“你因为乱扔垃圾,违反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责令你立即改正,并罚款20元。”日前,大石街城管执法队,对某市民开出罚单,对其乱扔烟蒂的行为进行处罚。据悉,今年3月大石街共对两宗乱扔垃圾行为开具执法文书,其中一名市民完成罚款缴纳,成为大石街首宗完成缴款的乱扔垃圾处罚。
3月19日,大石街爱卫办、城管执法队、派出所、大山村等11人组成乱扔垃圾执法队伍,对大涌路、建华路开展乱扔垃圾处罚行动,在大涌路与建华路交汇处,先后发现1名房地产中介人员和1名派传单人员在路边乱扔烟蒂。城管执法队队员和派出所民警当即上前要求两人捡起烟蒂丢进垃圾桶,随后向其解释《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大石街的处罚决定,并现场开具执法文书,两人签下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询问通知书,并被告知在通知书限期内到大石街城管执法队做笔录。
3月20日,上述房地产中介人员按照要求到大石街城管执法队做笔录,并缴纳罚款20元。截至目前,该处罚后续流程全部完成。
大石街继续加大乱扔垃圾处罚和宣传的力度。4月18日上午,再次组织乱扔垃圾联合执法行动,对大涌路、建华路发现乱扔烟蒂2宗,开具执法文书2份。2名当事人均态度良好,配合执法,签下有关执法文书,并表示今后不会再有乱扔垃圾的行为。
今年3月15日起,大石街严格按照《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辖区内乱扔垃圾行为,以及不履行责任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进行处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处以2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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