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微信号诈骗 一男子被抓获
本报讯(见习记者 蔡伟强 通讯员 汪健乐)广州市南沙区一男子洪某星盗用他人微信号,冒充微信好友以出售二手电器为由,用收款后不发货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近日被板芙公安分局在阜沙镇成功抓获。
今年3月7日,事主钟某德到板芙公安分局报案称:2018年2月5日,其通过朋友介绍,微信添加了一名叫梁某标的男子,并得知对方经营二手车、空调及冰箱等买卖,遂于2018年5月21、24日向对方购买了一个电饭锅和两台全新空调,支付费用后均能如期发货。2019年1月17日,事主再次联系对方,双方微信谈妥以3800元的价格订购一台海尔冰箱,微信付款后,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发货。直至2019年2月底,事主钟某怀疑梁某标微信号被盗,自己上当受骗,遂报案。
接报后,板芙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并锁定广州市南沙区人洪某星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4月11日15时许,成功在阜沙镇某花园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星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星对其盗用梁某标微信号实施系列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初步核实3起(板芙、阜沙、广州各1起,涉案金额共约3万元人民币,涉及十多名被害人),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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