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就业创业 服务类补助盘点

番禺日报 2019-04-12 08:34

根据《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广州市就业创业服务类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表彰、创业项目库建设、创业项目推介和成果展示、创业大赛、创业导师参加创业志愿服务的交通伙食费补贴、其他必需的创业服务和专项活动组织实施经费、职业介绍补贴、专项公共就业服务(含现场招聘会、对就业困难群体补助)、农村劳动力摸查补贴、档案保管补贴、人事代理服务补贴、人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监测补贴、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发布等项目经费支出,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承担有关工作所需的经费,可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比例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具体项目、对象范围、补贴标准如下:

空岗信息补助

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信息系统提供真实有效空缺岗位信息的,每一空缺岗位信息补助标准为2元。同一招聘信息岗位数大于20个时,按20个发放。同一用人单位1个月内多次招用同一工种岗位的,视作续期招聘信息,只对本月首次发布的计发补助。

求职者信息采集补贴

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广州市就业培训信息系统录入真实有效求职者信息的,按2元/条的标准发放求职者信息采集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求职者登记信息每月只能补助一次。

招聘会补贴

用于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分市场、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举办招聘会工作补助,其中对全市性(含市、区联动)的专场招聘会,每场补贴20000元;各区(含区、街联动)等分市场组织的专场招聘会,每场补贴5000元;“零距离”就业招聘会1000元/场。

人事代理服务补贴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地区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2年人事代理和档案保管服务,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就业失业监测补贴

按每个监测点每年15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基层服务经费补贴

对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每年按不高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补贴。(管丽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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