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自行车或面临退市 国家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要求“清理”,省有关部门转发意见要求落实
■便捷出行受青睐,投放规模不断扩大
和共享单车一样,共享电动自行车一般只需缴纳押金,扫码就可以骑行使用。如今上下班高峰期,上班族把共享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已非常普遍。记者于4月2日8:00和18:00两个时间分别在中山五路和博爱五路踩点发现,20分钟内,有数十辆共享电动自行车通过。家住竹苑的市民吴小姐表示,除了下雨等不良天气,每天均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到大东裕酒店的写字楼上班,“每天上下班拥堵,坐公交车比较绕,会花费很多时间,骑共享电动自行车非常方便,而且和共享单车相比,省时省力。”
记者走访城区一些主干道发现,目前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点相比半年前已经大大增加,投放量也增加不少。随着共享单车逐渐退出,共享电动车呈“取而代之”之势。在中山电动车销售行业经营多年的陈先生对记者表示,目前各镇区基本都已经投放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估算应该不少于3万台,9成以上不符合“新国标”。
■便捷背后潜藏安全隐患
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安全隐患也一直为专业人士所担心。中山市自行车电动车协会曾于去年底专门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规范管理共享单车及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建议(初步方案)》。
协会秘书长周安明表示,共享电单车自投放中山市场以来,协会陆续接到群众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是安全隐患,包括: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测及使用审批未明确,是否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上路申请,消费者也不了解其具体性能;电动车动力足,未成年人也可骑行,如不能较好操作易出事故;骑行不戴头盔如发生事故,伤害性大;锂电车长期露天停放,不仅易招破坏,而且遭遇雨淋容易造成爆炸事故。而且,还存在着挤占道路空间的问题。
■或遭遇“清理”面临退市
记者了解到,去年底中山市发布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共享自行车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并于1月1日起施行。《指导意见》专门提出,结合城市发展规划、道路通行条件、骑行安全等因素,中山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记者了解到,国内一些城市对共享电单车普遍采取谨慎的态度。广州、北京、上海、成都等大城市更明确对共享电单车说“不”,禁止其上路。
记者了解到,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如何“清理”的问题,目前中山市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没有限期清理的具体时间。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消费者在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时一般都要缴纳押金,清理必然意味着退市,希望市民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企业动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文/本报记者 黄启艳
图/本报记者 黎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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