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店销售变质火腿肠受罚
2018年12月19日,原增城区食药监局对增城区仙村镇某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销售的两根“双汇”牌火腿肠的外包装破损,里面火腿肉已经由粉红色变为暗黑色,该局执法人员对上述火腿肠进行了扣押,并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火腿肠1箱,截至查获时,已销售3根,其余的已经被厂家召回。因不能确认已销售的3根火腿肠是否变质,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原增城区食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变质食品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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