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祭祖引发山火获刑期一年二个月

信息时报 2019-04-07 01:06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江丽仪)清明时节,扫墓祭祖、缅怀先人是传统风俗。但是野外用火十分危险,山林茂盛,稍有不慎就极易引发火灾,有的甚至造成重大损失,给自己也带来牢狱之灾!近日,增城法院宣判了一起由扫墓引起的失火罪案件,希望引起市民警惕。

2018年3月27日,刘某和哥哥分别携带香烛纸钱及鞭炮等祭祀物品,前往增城区祖坟扫墓。在祭拜过程中,两人在坟前点燃线香插在墓碑及坟前,在香火未完全熄灭并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两人即离开去拜祭其他山坟,导致地面的干竹叶和杂草被引燃,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经现场勘验检查及侦查实验认定,刘某将其携带的一束5支紫红色的线香插在坟前,其中4支插地过深,烧至离地面高度2厘米处香火未灭,接触到地面易燃落叶物,是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法院认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失火致火烧有林地面积达6.5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于是判决刘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法官提醒,清明时节正逢初春,天干物燥,火灾多发。为避免悲剧发生,倡导大家以安全的方式进行清明祭祀活动,不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法律链接

失火罪最高判

7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悉,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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