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低价销售护肤品 一女网红被判赔10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刘娅报道 因不依约履行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合同在快手平台低价卖护肤品,广州一名90后女网红被索赔20万元。新快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获悉上述消息。
2018年3月25日,原告广州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找到女生罗某。随后,双方签订《网红经纪合同》,约定罗某应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原告产品,维护原告的产品价格体系及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罗某应按原告公布的价格销售产品,若原告发现罗某有低于公布价格销售产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报低价、销售),罗某有义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罗某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无条件交回所有平台账号,承担原告因违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018年8月8日,原告发现罗某在“快手APP”上以288元的价格销售其公布零售价为399元的“××水光护肤套盒”。
为此,广州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罗某支付20万元违约金及律师费1.2万元。罗某未出庭答辩,该案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经审理查明,对违约金的数额,虽《网红经纪合同》约定为20万元,但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实罗某向其进货的数量、单价,亦未能提供证据证实罗某以288元/盒的价格出售涉案产品的数量,该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综合考虑罗某侵权行为的主观态度、持续时间以及影响范围、可能获益的情况,酌定违约金数额为10万元。
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罗某向原告支付10万元违约金及律师费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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