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髓捐赠者“悔捐”背后的诚信问题应正视

信息时报 2019-04-04 01:21

珠江瞭望

江西女孩欣欣出生仅70天就被确诊为重型地中海贫血。今年3月,她终于等来了一次彻底治愈的机会,在中华骨髓库中,有人和她配型成功,且答应捐献。然而,在欣欣住进广州市儿童医院“移植仓”,为这次手术接受了6天化疗之后,供髓者却中途“悔捐”。对此,有公益人士表示,人们在伸出援手之前应当谨慎思考,否则不要达成约定(《南方都市报》4月3日)。

根据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现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骨髓捐献志愿者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完全自愿地选择是否捐献骨髓,其身份资料不得被泄露。这也是全世界正规造血干细胞捐献配对组织的通行规定。这意味着,骨髓捐献志愿者即便是在手术中,选择放弃都是正当的权利。

制定这样的制度和规范,主要是为了维护此类公益的基本道德伦理,避免骨髓捐献被道德绑架,令捐献意愿变成公益爱心的负担,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消除社会对捐赠的顾忌,鼓励更多的人士加入到公益队伍中,帮助到更多有需要的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出现供髓者“悔捐”,应当理性看待,无论是因为一些外来原因有苦衷,还是因为自身的怯懦,都不能道德绑架,更不能予以苛责,这也是维护骨髓捐赠公益宽松环境的现实需要。

当然,骨髓捐献行为无论如何都脱离不了现实道德的语境。骨髓捐献者答应捐赠,对于渴求生命的受捐者来说,意义不言而喻,而一旦临时改变主意放弃捐赠,对于重燃希望的受捐者显然是无情的打击。就像上述案例中的受捐者,经化疗后已经进入移植仓,万事俱备,只等骨髓,这种情况下,捐献者突然“悔捐”,显然会给患者带来精神、身体和经济三个方面的损失。

如果将供髓者的捐赠视作“承诺”的话,那么这样的诚信无疑相当有分量。虽然,基于捐髓的特殊性,无法像其他承诺那样用“征信”约束,但也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如何更充分地做好做细捐与受双方的工作,避免“意愿”成为不可承受之重,恐怕需要公益组织在程序设计与实务沟通上,把控得更精细。

对于骨髓捐赠者来说,只有热情与意愿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一颗勇敢的心。公益组织除了充分保障其对捐赠有关的知情权之外,也要讲清楚,一旦答应捐赠并且进入最终移植环节意味着什么,让捐赠者在道义上感受到责任,正视自己最终决定的分量。对于受捐者来说,生命渴求的驱动会无限放大对捐赠的心理预期,公益组织在沟通中要申明捐赠者的权利,正确真实表达捐赠者的意愿,让受捐赠建立理性的心理预期。同时,要精准协调捐赠与医疗环节的关系,遵循谨慎的原则,在捐赠者坚定的确认下,才启动移植手术。

◎房清江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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