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力推进362公里老旧燃气管道改造 涉燃气违法行为 将与企业、个人信用捆绑
南方日报讯(记者/宾红霞黄舒旻)今后市民用气将更加安全。1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了综合治理七个方面32项具体任务,提出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综合治理,全力完成362公里老旧燃气管道改造。
建燃气运输车辆“黑名单”监管机制
在全面治理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风险方面,《方案》提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重大危险源管控,对全市各类燃气场站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价,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建立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等制度。全面加强燃气场站燃气特种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站场内特种设备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要求,大力推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相关特种设备在燃气场站的应用。
此外,要全面组织开展燃气管道骑压围蔽安全隐患整治。全面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对目前存在的362公里老旧管道,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确保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全面加强施工工地燃气管道保护,指定专人对口负责各涉管道保护的建设工地,每日对建设工地范围内及周边的燃气管道进行巡查,并上报巡查情况。全面规范工厂“点供”燃气设施建设和管理。
违法运输燃气乱象也将得到全面治理。《方案》提出,加强对涉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整治,全面加强燃气运输车辆管理。坚决打击违法运输燃气行为,严查利用非危运车辆和报废车辆运输燃气、超载运输燃气行为。大力打击“以车代库”流动销售燃气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建立燃气运输车辆“黑名单”监管机制,将屡屡违法运输燃气的车辆列入“黑名单”。
无证经营黑点或将“无处可逃”。《方案》提出,全面加强出租屋燃气无证经营黑点的排查。对发现出租屋存放气瓶重瓶超过3个以上,明显超过租户使用需求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镇街城管执法中队,由城管执法部门组织查处。大力推进燃气无证经营行为的网格化监管。
大力推进餐饮场所和城中村管道燃气发展
全面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整治。《方案》提出,坚决落实企业供气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切实履行用户用气安全监管责任,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为瓶装液化气用户核发用户供气卡;为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指定供气负责人;每年免费上门为用户进行至少一次燃气安全检查。
加强出租屋燃气安全监管,督促出租屋业主履行监管责任。大力推进餐饮场所和城中村管道燃气发展,按照管道燃气三年提升计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完成新增管道燃气居民覆盖用户35万户、非居民用户4500户的任务。
在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衡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全面推行燃气安全标准化管理,发布实施《广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依法撤销该企业的经营许可。
《方案》提出,健全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借鉴海珠区燃气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健全燃气管理机构。大力推行燃气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将涉燃气违法行为与企业、个人信用捆绑,对存在违法经营燃气、违法运输燃气、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重大燃气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燃气安全“黑名单”,定期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各相关单位通报,分层次、分档次对失信企业或个人实施信用惩戒,倒逼经营者守法经营,引导用户重视燃气安全。
每季度对全部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站点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方案》还提出,创新燃气安全监管手段。进一步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推广使用燃气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全面深化应用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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