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内首个实施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 从化区检察院联合8单位建多元共助救助模式
■PNP从全国甄选6家潜力创业项目来穗与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对接。受访者供图
3月19日,广州市从化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从化区检察院创新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有关情况。据悉,该机制是广东省内首个实施的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成为帮助“因案致贫”的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途径。
■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 通讯员 从检宣
共同签署实施意见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司法救助的资金有限,往往以一次性救助为主,同时受救助的被害人也较多,难以帮助受救助人完全脱困。”从化区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戚红芳表示,仅靠司法机关一己之力进行救助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期待和群众的需求。为此,从化区检察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以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模式为目标,首个在省内实施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
据悉,今年年初,从化区检察院联合了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区扶贫办等8家单位一起签署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共5节18条,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职责、司法救助类型、信息通报机制、跟踪回访反馈机制和定期联席会议机制等内容,综合开展经济救助、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就业帮扶、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多渠道救助体系,切实为被救助人提供全方位有效救助。
构建系统性救助机制实现输血向造血功能转变
“救助衔接机制起到了横向联通的作用,是一个系统性的救助。”从化区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田伟表示,该机制可以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救助资源,例如通过社会化力量解决被救助人的城乡低保、就业帮扶、子女入学、申请救助资金等问题,实现输血功能向造血功能的转变。
该新闻发言人介绍,救助衔接机制是一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双向沟通机制。检察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过程之中,如果认定被害人符合社会救助的条件,会将相关情况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指引被害人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社会化救助;反之,其他职能部门在办理职能范围内的社会救助事项时,如发现被救助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也会向司法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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