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婴幼儿托育 服务普惠性覆盖

番禺日报 2019-03-19 08:20

自“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托管已成为二孩家庭的迫切需求。笔者近日从省市媒体获悉,广州市越秀区率先在全市首试提升科学育儿质量婴幼儿托育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依托专业机构,向辖内常住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服务。1-3岁全天托幼服务初期提供25个公益学位,学费按照市场标准7.5折计算(实收3178元/月),每名婴幼儿就读时限为6个月。之后将视情况逐步扩充至50个学位。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家庭负担、工作压力日益加剧,“带孩子”成为年轻父母面对的一个严峻的问题。早在2016年11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发布了一项调查结果,调查显示,当时我国已经有近八成的婴幼儿由祖辈参与日间看护,其中近50%的祖辈感到“无可奈何”,特别是照顾过“一孩”的祖辈不愿再照顾“二孩”的比例在上升。“孩子上幼儿园以前是否有人帮助照料”成为七成以上的年轻人决定“是否生孩子”首要考虑的问题。约三分之一的家长愿意在孩子2岁前,就将其送入托幼机构;超六成家长愿意选择在孩子2~3岁时送入幼托机构。

可见,让家长放心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是真正的“刚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消费升级、二孩政策放开,城市婴幼儿托育需求将持续上升。越秀区这一新政起到一个示范带头作用,从政府力所能及的措施开始,缓解家长的“燃眉之急”。希望今后越秀区出台的新政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在全广州市甚至更多地区进行推广。

另一方面,越秀区的这一新政经报道后,有市民认为此举是政府动员社会资源的一个积极尝试,值得肯定;也有市民认为出发点是好,但奈何目前提供的公益学位数量较少,公益托费仍是大部分家庭所不能比及的,且受益面窄,需求远大于供给。

针对以上问题,希望政府今后能加大对幼托机构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将幼托、幼教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从供给侧发力,增加供给、提升质量,建立居家养育、社区体验、机构服务等多位一体的模式,综合开展婴幼儿托育服务,并加快完善对婴幼儿托育机构和行业的监管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普惠性覆盖,降低入托门槛和收费标准,鼓励更多社会机构参与其中,出台标准细则甄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来实施这种政府购买服务,让更多育有婴幼儿的家庭受惠。(古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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