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调研报告》日前发布 穗拟立法保障女性母乳喂养权
广州年轻人正逐渐形成母乳喂养的观念,20—30岁的年轻已婚女士更倾向于选择纯母乳喂养。南方日报记者张梓望摄
广州拟立法保障女性母乳喂养权。日前,广州市妇联发布了《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调研报告》(下称《报告》)。这是广州市妇联自2018年11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市20—50岁的已婚女士开展有关母乳喂养问题的网络问卷调研。
本次调研从了解广州妇女对母乳喂养的理解和意愿、态度入手,挖掘目前母乳喂养存在的误区和主要障碍,对广州全市11区已婚未孕、怀孕中、哺乳期、哺乳期结束的女性发放网络调查问卷,参与问卷调研的,在职与非在职女性群体参半,其中有近一成受访女性为更好地照顾孩子,选择在哺乳期间成为家庭主妇。调研还针对部分母乳喂养情况摸查的具体内容采集有效数据。
调研结果为《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下称促进条例)相关内容制订提供了重要的数据参考。需要指出的是,正在制订的“母乳喂养”促进条例并非要求每位哺乳期妇女必须采用母乳喂养,而是通过立法为选择这一方式的女性提供更多有利条件,是对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延伸。
南方日报记者刘丹颖
通讯员穗妇宣
明确母乳喂养决定权在新生儿妈妈手上
《报告》指出,调研中过半的已婚女士会给6个月内的宝宝进行纯母乳喂养,其中准妈妈(包括已婚未孕及怀孕中的母亲)选择纯母乳喂养的比例达54%。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婴儿6个月前应给予纯母乳喂养,6个月到2岁左右继续母乳喂养,同时添加辅食。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年轻人逐渐形成母乳喂养的观念,20—30岁的年轻已婚女士更倾向于选择纯母乳喂养,而41—50岁的则会因为自身身体原因或者家庭照顾等因素,较为倾向于采用母乳及配方奶粉进行混合喂养。
关于哺喂权利,促进条例将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能干涉或歧视,坚决支持哺乳期妇女进行母乳喂养的权利。母乳喂养决定权在新生儿妈妈手上,其他家庭成员必须尊重并支持其选择。《报告》指出,首先要让妇女能够获取正确的科学喂养知识和可靠的专业喂养支持。通过立法,对母乳喂养知识的科普宣传、母乳喂养的医护支持、家庭单位支持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相应规范。
《报告》同时指出,促进条例将针对医护人员的母乳喂养知识培训提出明确要求,探讨建立医疗机构、社区、母乳喂养支持组织三方转介体系,因“奶水不足”而无法选择母乳喂养的女性将获得更多改善途径及喂养帮助。
在提升母乳喂养知识学习及更新的渠道方面,广州将立法加大关于母乳喂养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媒介普及喂养知识,社区及教育部门与医疗机构共同配合,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普及工作,通过可靠渠道了解正确的母乳喂养知识,并寻求专业帮助及服务。
在规范医疗机构管理促进母乳喂养方面,数据显示,孩子因病进行母婴分离的住院期间近九成的母亲在医院的鼓励下仍坚持母乳喂养。这说明广州医疗机构对于母乳喂养的认同度较高。
促进条例将规定医疗机构应提供母乳喂养技术指导,以及为住院分娩的产妇提供必要的母乳喂养条件。包括明确“首次哺喂”及“限制母婴分离”的定义,确保母亲可及早按需进行母乳喂养。鼓励医疗机构设置哺乳咨询门诊,促进条例还将对医疗机构配合母乳喂养给予哺乳期妈妈安全用药提出要求。同时规定医护人员应接受母乳喂养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此外,广州将大力推广母乳捐赠的积极意义。下一步,广州将在现有的母乳库基础上,制订母乳库的建设标准及管理维护规定,鼓励采集捐赠母乳用于疾病宝宝救治的公益行为。
完善母婴哺育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母乳喂养的优势逐渐为人所知,但执行的具体阻碍却不小。《报告》数据显示,家庭主妇选择纯母乳喂养的比例明显高于职业女性,母乳喂养对在职妈妈更为不易,45%的职场女性休完产假后选择混合喂养。如何消除职场歧视,针对时间及场地的限制,促进条例将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提出相应要求,加强理解与尊重,给予适当的工作支持。
广州近年来在完善母婴哺育设施、提升公共服务上不断加大投入,广州市妇联从2016年6月起主导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列入“2017年广州市十大民生实事”;并出台《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两年来,广州新建及改造升级了658间公共场所母婴室,其中99间为公共场所母婴室示范点,覆盖全广州11个行政区的交通枢纽、公园景区政务中心、大型商业中心等领域,还实现了母婴室的网络搜索功能。
《报告》中显示,超过七成的已婚女士认为比较容易找到遍布广州市公共场所的哺乳室,其中43%的人认为哺乳室的环境有待完善。
据了解,广州市妇联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提升公众对母乳喂养的认同感。邀请倡导母乳喂养的本地公益组织母乳爱志愿服务队参与母婴室共建工作,该志愿服务队专门组建了一支母婴室监管小分队,对广州公共场所母婴室的运行维护及服务进行监管。
《报告》还指出,当前推行母乳喂养的各个环节仍存在问题,包括孕前及产前宣教、医疗机构的指导及执行、家庭单位乃至社会范围的支持。此次借助《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的制订,立法保障母乳喂养,将在广州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母乳喂养支持体系。目前,该调研报告已形成议案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进入人大调研阶段。
■纵深
广州市人大代表雷建威:
广州完全具备“母乳喂养”立法基础
作为国内首个倡导“母乳喂养”立法的城市,广州在促进母乳喂养、保障哺乳期妇女权益的社会实践上处于全国前列。随着“全面二孩”时代到来,广东成为率先落地二孩政策的省份,如何保障妇女生育权益从而提高生育率受到普遍关注。现行的《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尚不足以覆盖哺乳期妇女进行母乳喂养涉及的环境、设施及人员等保障。有专家指出,提倡母乳喂养,提供母乳喂养的具体支持,既可帮助家庭节省开支,也有利于改善哺乳妇女的健康状况。
对此,在今年的广州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雷建威领衔就“母乳喂养”的立法提交议案。“无论从"母乳喂养"的社会接受程度和相关实践来看,广州完全具备立法的现实基础。”雷建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广州母乳库累计救助患儿1000多名
提倡母乳喂养就不能不提到母乳库的建设,广州在这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国内首家母乳库落地广州妇婴医院。之后省妇幼保健院也设立了母乳库。倡导由哺乳期妈妈捐献富余母乳,无偿提供给有需要的早产儿、危重病儿做临床救治和科学研究使用。据了解,广州两家母乳库至今累计救助患儿1000多名。
在雷建威看来,全社会推广“母乳喂养”能直接减轻育儿家庭经济负担,提高下一代身体素质;还能通过更多志愿妈妈捐献母乳这一举措,母乳的医用价值得到进一步普及和发挥,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
广州母乳库的建设当前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政府方面的资金支持;二是需要对其建设运营和维护提供立法监管。母乳库因医疗需要而建,实行免费采集、无偿使用,广州现有两家母乳库的投入目前依靠民间自筹资金,因此,在设备和维护等方面远不及北京、上海等城市。
本周,广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就母乳喂养促进的立法议案办理开展调研,走访华东多个城市。调研组成员了解到,上海儿童医院于2016年投入使用的母乳库,每年可获得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100多万元的经费保障。对于母乳库应由政府举办或政府补贴,调研组成员认为,广州的母乳库如能获得政府的主导建设,有助于发挥其公共属性,更好地服务全市的妇女儿童。
公共场所母婴室等配建将有法可依
根据《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广州要在3年内建成800间母婴室。该任务由广州市妇联牵头,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建,截至目前已完成82.2%。近年来遍布地铁、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反映了广州的城市文明程度。
前后积累了6年相关主题的社会实践,并参与起草《广州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草案及议案的雷建威认为,广州历来是一个儿童友好型的城市,倡导“母乳喂养”正合时宜。他说,立法将对母婴室配套做出规范,今后商场等公共场所配建母婴室将有法可依。比如按面积或按人数来测算配建母婴室或“爱心妈妈小屋”的场地规模。此举大大提高行政效能和相关设施的标准化水平。女职工的用人单位也可参照执行,给结束产假的哺乳期女职工提供相关的设施保障,消除不必要的歧视。
需要指出的是,正在制订的“母乳喂养”促进条例并非要求每位哺乳期妇女必须采用母乳喂养,而是通过立法为选择这一方式的女性提供更多有利条件,是对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延伸。从而在医疗投入、公共设施、用人单位到社会层面形成支持、关爱选择母乳喂养妇女的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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