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有没有陪餐?学校饭堂小卖部是否存隐患?3月14、15日广州市教育局对全市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开展抽查
[摘要]3月14、15日广州市教育局对全市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开展抽查
南都讯记者梁艳燕通讯员穗教宣近日,网上爆出某实验学校食堂食材大量过期的消息,引发各方高度关注。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问题再次成为市民热议焦点。南都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该局3月14、15日两日对全市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开展抽查,此举旨在最大限度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各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广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立即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自查重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和有效期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责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情况、原料采购把关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以及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操作情况等。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小卖部,学校要加强对承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承包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一包了事。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整改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学校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调查处置,并向家长反馈。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也纳入巡查范围
14、15日两日,市教育局对全市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开展抽查,各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带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全面开展再巡查,尤其是民办学校的食堂、小卖部,要确保覆盖到每间学校、每个环节,绝不留死角。检查重点为证照持有情况、原料采购与储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学校自查情况等方面。
广州市教育局强调,各学校要加强对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要监督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操作规范,严格成品分装、配送运输、制作和运输时间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关注
学校食堂有问题如何反映?
畅通学生投诉渠道
学校食堂有问题如何反映?广州市教育局强调,各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各区教育局要督促并指导学校拓宽并畅通学生和家长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完善投诉流程。各学校要认真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用合适的方式表达诉求,并妥善处理他们的投诉,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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