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提醒 某学校食堂餐饮服务 操作不规范受罚
原增城区食药监局对某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学校食堂不按标识使用工用具、大件熟食容器使用前未进行热力消毒,遂责令该学校食堂限期改正。改正期满后,原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该食堂仍未按标识使用工用具,对盛饭容器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消毒。该食堂的行为属于未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原增城区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学校处以罚款5000元。
新闻推荐
“三八红旗集体” 中新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妇儿 造福社区
增城区三八红旗集体——中新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中新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家综)于2017年12月成立,家综设有家庭服务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