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启用引热议

番禺日报 2019-03-04 08:15

番禺交警解答市民心中疑惑

本报讯2月25日,番禺首个“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正式启用以来,引起了社会各届的热烈反响,“为什么要设置"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行人闯红灯公开大头照是不是侵犯了隐私?”“给予行人过街的时间感觉不太够用”……针对市民就“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所提出的几个热议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番禺交警大队。

为什么要设置“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

番禺交警告诉记者,据相关部门统计,在每年的交通事故中,53%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是由行人和非机动车过马路闯红灯引起的,“中国式过马路”已成为交通安全的主要杀手之一。番禺区行人过马路冲红灯或不守规则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2018年,共发生行人交通事故23宗,死亡24人。2018年底,行人张某某在市莲路前锋北路路口由南往北横过道路时,与周某驾驶摩托车发生相撞,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事发当时,张某某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横过马路。

近日,记者针对市桥城区路口进行了相关调查发现,每天的早、中、晚三个交通高峰时段,行人过街真正走人行横道线并遵守交通规则的比例超8成。按理说,这些过街的基本交通安全常识,大部分行人都懂得,但在行经路口横过公路时,不时有人不管红灯、绿灯、黄灯,一概熟视无睹,只要看到无车来就过。

此举是“行人闯红灯警示教育点”的延续和补充

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过马路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既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亦是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一大顽疾。为此,番禺交警采取了多项措施,如2018年3月中旬,番禺交警在番禺广场地铁站C出口设警示教育宣传点,对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要求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而将“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设在警示教育宣传点附近,是方便被抓拍到的行人也可以就近到该处宣传点接受教育,此举是“行人闯红灯警示教育点”的一个延续和补充。

番禺交警表示,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因此,行人和驾驶员一样都要遵守交规。“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的使用,能让交通违法人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加深印象,记得牢;同时,此举除了能教育闯红灯的行人外,还能提醒更多人遵守交规;而且通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可以让违反交规的人员学习到交通知识,向他们宣传行人乱走、乱穿、闯红灯的危害性,从而引导和促进广大市民文明交通出行的养成,让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逐步树立起“以遵守交通安全法为荣,以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为耻”的荣辱观。

行人过街时间是否充足

在众多热议问题中,有部分市民提出了行人过街时间是否充足的疑问。记者了解到,按国家要求,行人过街时间需按行人过街步速1.0~1.3米/秒计算,过宽的路口利用机非隔离带或中间隔离带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并根据实际需要增设行人二次过街信号灯。

“番禺管辖区域信号控制路口当中,88%的行人过街满足1米/秒,少部分路口根据实际情况最低满足1.2米/秒。如德信路-福愉路口,北侧斑马线长度为37米,由于该斑马线行人过街需求较少且路口通行流量较大,为提高车流通行效率,综合评估后,设置该处斑马线通行绿灯时间为32秒,行人过街步速为1.17米/秒。”番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目前,番禺大道-清河路口装设行人闯红灯抓拍斑马线为二次过街,靠近区府斑马线长度为27米,日常过街绿灯时间为112秒;靠近永旺斑马线为16米,日常过街绿灯时间为37秒,行人过街步速满足1.0米/秒,针对该路口过街需求大情况,已设置足够长绿灯时间满足行人的过街需求。”

而对于市民反映行人等待时间过长的问题。番禺交警表示,参考广州市信号控制相关原则,行人过街等待时间规定一般不超过120秒,目前番禺辖区内87%信号控制路口保证行人过街等待时间不超过120秒,只在部分高峰期车流压力较大的路口会存在等待时间超过120秒的情况。如南浦大道与西二村过街路口南侧行人,平峰时期等待时间为98秒,高峰期需保证车流正常通行,行人等待时间为122秒。

全区共设有行人过街按钮5个

有市民提出:番禺区个别路口是装有行人过街按钮方便市民的,然而,为什么行人过街按钮按下后人行道没有马上显示绿灯?记者了解到,目前,番禺辖区内共设有行人过街按钮5个(其中有两个正在维修),都设置在车流量较大、行人需求较少的行人过街路口,如番禺大道-吉盛伟邦过街路口,或是右转渠化上,如番禺大道-平康路西北侧右转渠化。

番禺交警介绍,设置了行人过街按钮的路口在无行人触发按钮时会一直保持机动车绿灯通行状态,一般按照机动车通行情况会设置最低通行时间。当行人触发按钮后,在满足机动车最低通行时间后才会进入切换行人过街通行模式。如番禺大道-吉盛伟邦行人过街路口,设置机动车最短通行时间为30秒,行人过街时间根据斑马线长度设置为20秒,假设长时间(超过30秒)没人触发按钮,行人A触发按钮后,机动车信号灯会立刻进入倒计时清空状态(约12秒)后切换行人通行,此时行人B在行人绿灯结束恢复机动车通行时触发按钮,就需要机动车信号灯运行完最低通行时间30秒后才切换行人通行。

行人闯红灯公开大头照是否侵犯隐私

“行人闯红灯公开大头照侵犯隐私,通过大屏幕向众人显示行人的交通违法侵犯名誉权。”自番禺区首个“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启用以来,这是网上议论声最高的热点问题。

据了解,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侵犯隐私权是指窃取、窃听、偷录、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对此,记者通过法律人士了解到,当行人过马路时其自身是处于公众场合,与公共利益是有一定联系的,其闯红灯的行为已经不属于隐私行为范畴。而番禺交警曝光行人闯红灯的做法是在公共场合,并非偷拍,其目的是用于警示教育,且照片停留时间仅1分钟,并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构成因素。

名誉权则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被侵犯,通常指的是被诽谤、被造谣导致公民的名誉受损。法律人士表示,番禺交警曝光行人闯红灯的做法是真实客观反应行为人当时的违法行为,不存在诽谤和造谣,也未公开其个人信息,对行人的名誉并未造成伤害,因此未侵犯行人的名誉权。

(潘晓均番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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