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0~3岁托幼难题,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主席刘悦伦建议 把3岁前托幼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信息时报 2019-03-04 00:56

昨日,在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大会之后,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主席刘悦伦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报告是一个充满高度政治自觉、主题鲜明、主线清晰的报告,也是一个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紧贴实际的报告,充分展现了新一届全国政协的担当作为和开拓创新。同时,刘悦伦还与记者分享了他今年关注的几个提案建议,其中,他建议加快建立3岁前托幼服务体系,制定国家关于推进托幼机构建设和托幼事业发展的全局性规划等。

此外,其他的政协委员也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各自关注的问题。

3岁前托幼管理主体不明确

刘悦伦在提案中提出,目前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但3岁前托幼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矛盾突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与发展现状存在很大反差。管理主体不明确。国家没有明确托幼工作主管部门,全国各地做法各异,教育、工商、民政都可登记,但均没有明确的管理权限和具体的管理办法,不是主管部门,法定责任不清,登记、监管难执行、难落实,很多托幼机构处于无登记状态,且所占比例不少。

同时,缺乏顶层设计,没有总体规划。此外,还缺乏行业标准,盲目无序发展。托幼机构运营、涉及托管、养育、教育、收费等一系列问题,但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普遍呈现无序发展状态。一是收费高,一位难求,体现出浓厚营利性色彩;二是师资差,配有育婴师、营养师、专业教育人员的机构不多;三是安全措施不到位,没有配齐消防安全设施,通过消防安全检查,配备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工缺乏必要培训,安全无保障。

确定主管部门 3岁前托幼有人管

刘悦伦在提案中建议,应尽快确定3岁前托幼服务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法规或指导性意见,明确政府对公共托幼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和法律责任,理顺管理机制,加强引导,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避免“谁都管,谁都不管”这种现象出现,确保“有人管事”,并且“把事管好”,有序引导和规范整个托幼服务行业发展。同时,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国家关于推进托幼机构建设和托幼事业发展的全局性规划。把3岁前托幼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明确托幼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奖补项目、保障措施等,建立科学育儿的发展思路,制定扶持政策,建立政府指导,部门监督,市场运作,社区组织,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鼓励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出钱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托幼服务业的发展。

此外,还要制定有效的行业标准。由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托幼服务行业规范标准,根据托幼服务公益属性,针对社区、企业内部、社会机构等不同类型和特点,对托幼机构的场地、设施、从业人员等作出详细明确规定,指导和规范行业发展;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使育儿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各地依托大专院校、中职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多渠道培养托幼服务人才;加强行业监管,将托幼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各地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体系,建立公平合理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成立各级托幼服务行业协会,定期组织督查评估,严格清理不合规范的机构,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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